第857章 都不是善茬(第2/3頁)
“麥總,都在一個圈子裏刨食吃,我們也是混口飯吃。給個面子,何必鬧到這種地步呢?”
“我給你面子,你給我面子了嗎?當初你們黑王寶強的時候,怎麽不說先跟我們打聲招呼?若非我手裏有證據,應對得到,王寶強就毀了。”
“是是是,這個是我把關不嚴,手下人胡來,我已經狠狠批評他們了。您放心,今後再有不利於貴司的傳聞,我們第一時間通知你們。咱這個官司就沒必要打了吧,我們願意公開道歉。”
“撤訴不可能,律師費我已經掏了。如果你們賠償我們公司的損失,我可以考慮庭外和解。”
“麥總,做事不用犯得著這麽絕嗎?我都說願意道歉了,你又何必步步逼人呢?”
“道歉管用的話,要警察幹嘛?要法律幹嘛?”
“這麽說是沒得談了?”
“你想跟我怎麽談?知道王寶強每年的收入有多少嗎?知道他每年能為我們萌人創造多少利潤嗎?你隨隨便便一篇爆料,輕飄飄一句話,給我們公司和王寶強造成的損失就這麽揭過去了?你多大臉!”
“麥總,既然話說到這份上,我看咱們也沒必要談了。我提醒你一句,我們只是起到新聞媒體的傳媒作用,報道事實有誤而已。”
“去你馬勒戈壁的,新聞媒體報道新聞之前,不調查清楚新聞真相,為了名利故意以訛傳訛還有理了?我還告訴你了,你們工作室我們告定了!還有,我們已經報警,你要敢跟我玩黑的,咱們走著瞧!”
雙方不歡而散,溝通很不順利。
爆料工作室那邊不在乎虛名,願意道歉。哪怕起訴也不要緊,還等於給他們打廣告做宣傳,但有個前提,別追求他們造成的經濟損失,他們不想賠錢。
以往圈內的這種名譽權官司,大都圍繞著名譽二字,象征意義的追討一塊錢。
可麥小余擺明車馬,王寶強的名譽要挽回,萌人和王寶強的經濟損失也要追討……這筆錢可不是小數目!
另外,萌人方面起訴的罪名也很多。
就像是爆料工作室,涉及到名譽侵權、誹謗罪、傳播謠言罪、勒索罪從犯等,附帶追究民事賠償責任。
而馬蓉,萌人起訴的更狠:名譽侵權、誹謗罪、勒索主犯等,附帶追究民事賠償責任。
一千多萬的巨額勒索屬於刑事犯罪,老麥同志和律師商定後,建議報警。
這個罪名搞贏概率不大,但是對輿論造勢有利。
馬蓉好容易聯系上麥小余後,聽說萌人方面已經報警,告她勒索王寶強,不日警方將帶她會警局調查,整個人差點崩潰。
她父母得知後,也是一半驚恐擔憂,一半憤怒惱恨。
麥小余做事太絕了!
還好,馬蓉父母咨詢了相熟的律師朋友,得知這種事勒索罪名很難成立,可是麥小余的做法,徹底激怒了他們。
馬蓉可不是小家碧玉乖乖女,她父母也不是善茬。
萌人是有影響力的大公司又怎樣,我們普通老百姓也不是好欺負的!
不是還有網絡嗎?
反擊!
反擊!
必須反擊!
利用民眾同情弱者的心裏,痛斥萌人的霸淩行為!
馬家三口商定之後,馬蓉再次給麥小余去了個電話。
電話接通後,麥小余語氣戲謔:“怎麽,警察叔叔找過你了?”
“麥小余,做人不要太過分!”
“喲,這是又打算威脅我了?”
“誰敢威脅你,你可是身家幾十億手眼通天的大老板。不過我也不是好欺負的,別把我逼急了,到時候我把我知道的事情都爆出去,你也不好過!”
“稀奇啊,你這是來給我下最後通牒?”
“就算是吧。我最後問你一遍,你們公司撤不撤訴!”
“馬蓉啊,我也最後告訴你一次,老老實實接受法律決定,等法庭宣判後,該道歉道歉,該賠償賠償。以後踏踏實實做事,規規矩矩做人,別再整幺蛾子。”
“你在威脅我?我告訴你,我馬蓉光腳不怕穿鞋的,大不了魚死網破!”
“首先呢,我得提醒你,我雖然是萌人老板,但是這麽多年,我也一直是光腳的;其次,我不是威脅你,而是善意的提醒。拜金無所謂,但要堅守做人最基本的底線,千萬不要偷別人的面包,去享受自己所為的愛情。對了,宋喆最近還搭理你嗎?”
“麥小余你等著,我會讓你為今天的話付出代價的!”
……
馬家的反擊很快展開。
先是馬蓉父母主動聯絡當地媒體,爆出這段時間,一家人的悲慘遭遇。
在媒體面前,他們一把鼻涕一把淚的痛斥萌人的霸淩行為。不但給他們的生活造成了巨大的影響,還嚴重影響到他們的身心健康等等。
另外,他們的女兒苦讀多年,又付出辛辛苦苦、兢兢業業的努力,終於通過面試留在北京電視台,卻於前段時間因為萌人的霸淩行為,被電視台以莫須有的原因開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