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八五章 大婚(下)

總督巡撫雖然常駐地方,然而本身並無品級,多是以朝廷僉都禦史或者兵部侍郎的官銜出任巡撫,以都禦史或兵部尚書銜出任總督。入則為朝廷尊官,出則奉敕行事,為一方軍政之首,可謂是舉足輕重,然而這種中央不是中央,地方不算地方的尷尬身份,還是為各位督撫帶來了極大的困擾。

首先,地方行政架構仍然是原先的。都指揮使因為是武職,已經靠邊站了,所以各省的行政機關,是以布政使和按察使為首,兩位大僚開府見衙,都有各自的一套佐屬官員。如承宣布政使司,有從二品左、右布政使各一人;從三品左、右參政無定員,從四品左、右參政無定員……本朝並無散官,官位都是一個蘿蔔一個坑,尤其是四品以上的高級官職更是缺貨,所以‘無定員’的意思,絕不是可有可無,而是可以有很多名,一般每個布政使衙門裏,都有十名以上的參政、參議協理政務。

這是高級官員,之下又設有照磨所、理問所、司獄司、雜造局、軍器局、寶泉局、織染局等機構,且都有官職、定員。至於按察使司,規模要小一些,但性質是完全相同的。這很好理解,因為太祖設立這兩個衙門,是為了讓他們統領一省政務的,自然要將屬官機構配置齊全了。

再看督撫帳下……不好意思,除了辦理文書工作的書吏以外,並無任何佐屬官員。為督撫辦公的幕僚,並不是國家職官,乃是督撫私人聘用的。在這方面,連個知縣都不如,好歹人家還有個縣丞、主簿、典史,是國家給開工資的。

這也不難理解,因為最初總督、巡撫都是臨時性質的差遣,不是官職,因此不會設有佐官。這就造成了一種普遍的怪現象……督撫是布政使、按察使的長官,而布政使、按察使卻是省級官僚系統的長官,督撫若是越過他們,直接指揮下級官僚,便犯了‘越權’的官場大忌。

且布政使是從二品,按察使是正三品,而巡撫往往以僉都禦史出任,官銜才是正四品,甚至一些總督也是以正三品兵部侍郎出任。名為上司,品級卻不如下屬,而且下屬還領著龐大的官僚機構,不出幺蛾子才怪。

事實上,督撫政令難行,全省事權不一,各衙門推諉扯皮,對上司陽奉陰違的現象,在各省極為普遍。這不僅使督撫大員要耗費大量的精力調和陰陽,許多不擅長搞人際關系的,直接四面楚歌,不得伸展。然而一旦有大事發生,朝廷要追究責任,督撫又首當其沖,下面人反而無事。這種吃不著羊肉還惹一身騷的郁悶日子,是每個督撫都不願意繼續下去的……跟這個比起來,區區財政權上收,簡直是毛毛雨了,畢竟那是跟戶部扯皮,不管輸贏,無非就是勒緊褲腰帶過日子,至少在省裏還可以窮橫窮橫的。

所以對行政權下放,地方督撫是一萬個贊成的,有他們壓著,布政使、按察使們也沒招,只能暗中聯絡同黨,在朝中給新政點眼藥。便有官員上書說:‘按照新政,總督治兵事,巡撫理民事,巡撫例歸總督節制。督撫同省,本以相互牽制,然權利穿插堆疊,權非難分,矛盾在所難免。因此為消除事權不一一說,實為無稽。’

又言道:‘一省之中主大政者二人,志不齊,權不一,其勢不得不出於爭。若督撫二人皆不肖,則相互容隱以便私圖;若一賢一不肖,必勢不兩立致成水火;即便二人皆賢,亦或意見不同,性格不合,因此不能相安者,雖賢者難免。’

更有甚者直接否定道:‘祖宗撤行省、設三司,為防臣子權重難治。今復行省,設督撫治三司,大違祖宗之法,使臣子權重難治!實乃亡國之舉!請立廢此法,今後有再敢言復立者,滿門抄斬!’

沈默明知道這不是他們反對的真正原因,卻依然要打起精神,命人逐條反駁道:‘督撫同省,只有邊地疆界,因其以軍事第一,才使總督節制巡撫。其他省份,總督只管軍事,平時不得幹涉地方政務。軍政涇渭分明,何談權非難分?’

‘言兩人主大政,其勢不得不爭者,殊為可笑。彼一人獨攬大權者善,還是兩人分權者善?’

‘至於祖宗之法,分三司乃祖宗之法,設督撫亦是祖宗之法,是以世易時移,不得不變原法設新法。況且今天下財權已收歸太倉,總督得其兵而不得錢糧,巡拊掌民政而無兵權,焉有作亂之可能?’

像這種沒營養的口水仗,從來沒有斷過,然而新政順利通過廷推,並得到督撫的大力貫徹,幾年下來已是大勢所趨、無可更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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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上了軌道,經濟上也蒸蒸日上。根據萬歷五年底的統計,太倉存糧足以支取二十年,太仆寺積金八百余萬兩,都是當年仁宣之治也沒達到的高度。這當然有沈默的功勞,但更要的是高拱打下的好底子,以及張居正這些年的浴血拼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