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五十七章 法變之醒(第3/3頁)

杭世駿雖未全勝此案,但感覺收獲比打贏了好多,帶著絲興奮地回應道。他就覺得,一扇大門正由他開啟,一國之法,正進入一個全新的天地。

史貽直點頭道:“控判要分離,還不能只是在庭審之上分離。我覺得,專門辦公訟的,還可以另設一司,跟判案衙門分割得越清楚越好。”

身為法司使,主持一國法務多年,史貽直看問題的高度自然不一樣,而他並不知道,因他這一句話,英華司法體系向前邁進了一大步。法庭和檢察官不僅有了專業分工,還邁向了分權之路。

法司在作總結的同時,龍門學院明法分院禮堂,也就是之前庭審現場,薛雪、宋既和來自各家學院明法分院的學子們也齊聚一堂,他們討論的是更上層的問題。

“我華夏朝政和官府格局,尤重分權制衡。但因為根底未紮到各界民人身上,而只是對上,上端只有皇權一點,讓這分權制衡就像……”

薛雪舉起一枚橄欖果,大家一看就明白了,兩端小,中間大,怎麽也難立穩。

“陛下正開天下之大格局,骨架雖立,血肉未生。這法權一樁,就是擴於天下,分權制衡的一個點。”

“此案我們也看得很清楚了,法權,包括細目條陳,若是被執法之人握住,那就是天下大害。它既大權在手,就不會求公道,而是求它的利,以害公道而求利,因此法權首先就要從執法的衙門剝離出來。諸位可以多想想,執法的衙門,要怎麽定權定責,才能確保國法護得一國的公道。”

薛雪說的是法權和法司的關系,宋既談的還要高一層:“陛下為何要推著大家變革律法,早前那個不列顛人在學院裏的演講,大家也都聽過。”

“我英華之法,現今已是兩條腿在走路。一條是商法,仲裁紛爭,維護公道。樁樁條陳,層出不窮,而所循法理,跟刑民案格格不入。刑民案,也就是法司這部分,再不更張,就要被民人,被一國推著更張,那時還不知是怎麽一番亂象。”

“更有緊迫之事就在眼前,我英華力推族田公田分戶,接下來還要推族田公田定人,定產到人。這一步陛下立下二十年之期,現在已過了十年。嶺南才完成分戶,江南才開始分戶,可之後會越來越快,不止是朝廷要推,民間自己也在推。”

宋既發揮得更遠了:“讀史者都清楚,分產引發的動蕩最為猛烈,如何在這動蕩中護住一國人心,就得護住公道,公道靠什麽?國法。不列顛人曾著述有《烏托邦》一書,說的是不列顛人圈公田,致民人失地,千萬人顛沛流離。”

“不列顛來的勞倫斯爵士說,那只是文人誇張言辭,圈地之害實際沒有那麽大。可我們西行之人也看過,害處也不如勞倫斯所說的那麽小。但不列顛那一國並未因此事而舉國動蕩,關鍵在哪裏?就在不列顛人的律法已成體系,法權立得穩健,可以在大面上守住公道。”

宋既感慨道:“陛下要推律法變革,就是要解決這樁眼前之難。我英華的族田公田分戶定人,雖跟不列顛人的圈地有區別,但引發的動蕩卻是一致。華夏以農為本,我英華又有工商之本,要將這兩樁根本融在一起,就如商庭融匯法司的刑民庭一樣,是我英華真正能成融華夏各處故土的根基。”

學子們個個兩眼發亮,認識到自己所投身的事業,意義如此重大,都覺全身熱血翻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