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的皇帝,你跟宋朝的士大夫什麽仇什麽怨?(第2/2頁)

不過,樞密院副使韓琦很反感王拱辰的上綱上線,他告訴宋仁宗:“益柔少年狂語,何足深治?天下大事固不少,近臣同國休戚,置此不言,而攻一王益柔,此其意有所在,不特為《傲歌》可見也。”暗示王拱辰等人猛烈抨擊王益柔是出於黨爭。王拱辰想將“進奏院案”做成文字獄,但最後案子還是按經濟腐敗案進行處理:蘇舜欽因監守自盜被“除名勒停”,即開除公職;王益柔被奪去“集賢校理”之職,貶到復州當一名稅官;其他參與喝花酒的官員也分別被降職。作為喝花酒發起人與組織者的蘇舜欽,受到的處分最重。發表了“反動”言論的王益柔得到的懲罰並不比其他人更嚴厲。但這個處理結果,讓乾隆覺得不爽。

這名大清皇帝的意見是:“特宜正王直柔侮慢聖賢之罪,而蘇舜欽輩醉飽之過,則教而不怒”。在乾隆看來,蘇舜欽的公款吃喝只是小事一樁,可以原諒,教訓一番就行了,王益柔“侮慢聖賢”,才是大事情,才應該重重治罪,你宋仁宗將輕重搞顛倒了,簡直不懂帝王之術。

乾隆並不是唯一一個對宋代士大夫“過激言論”不爽的大清皇帝,他的父皇雍正,也很不爽一位宋朝人——歐陽修,因為歐陽修寫了一篇替朋黨辯誣的《朋黨論》。要知道,在傳統官方話語體系中,“朋黨”一直是一個貶義詞,跟“朋比為奸”幾乎同義,歷朝皇帝都對朋黨活動深惡痛絕。

然而,宋代的士大夫卻開始從正面來解釋朋黨的政治意義。還是慶歷年間,仁宗皇帝與執政團隊論及朋黨之事,參知政事範仲淹說:“方以類聚,物以群分。自古以來,邪正在朝,未嘗不各為一黨,不可禁也,在聖鑒辨之耳。誠使君子相朋為善,其於國家何害?”明確提出朋黨既不可禁絕,也不為害。

範仲淹的朋友歐陽修因此寫了一篇《朋黨論》,來為“朋黨”正名:“大凡君子與君子以同道為朋,小人與小人以同利為朋,此自然之理也。”志同道合的君子結成一個團體,是天經地義的。治理天下,也離不開君子之黨,“舜自為天子,而臯、夔、稷、契等二十二人並列於朝,更相稱美,更相推讓,凡二十二人為一朋,而舜皆用之,天下亦大治”,“後世不誚舜為二十二人朋黨所欺,而稱舜為聰明之聖者”。

大約從宋仁宗開始,不少宋朝士大夫都發表過“朋黨論”,除了範仲淹與歐陽修,王禹偁、司馬光、蘇軾、秦觀都寫過文章討論朋黨。這裏有一個思想背景:宋代是士大夫政治非常活躍的時代,“與士大夫共治天下”成為宋朝君臣的共識,士大夫群體普遍產生了“士當以天下為己任”的主人翁意識,並朦朧地意識到士君子們應以政見的志同道合來組成政黨、治理國家。因此宋代才密集出現了一系列為朋黨辯護的“朋黨論”。

盡管皇帝並不喜歡大臣結成朋黨,有一部分士大夫也反對朋黨,但歐陽修提倡結朋立黨的觀點,還是受到包容,宋仁宗也沒有責斥他。宋人說歐陽修“上《朋黨論》,以破邪說,仁宗感悟”,看來宋仁宗還是贊同歐陽修的意見的。不想幾百年後,歐陽修之說卻惹惱了清朝的雍正。雍正讀了《朋黨論》之後,特別寫了一篇《禦制朋黨論》相反駁:天尊地卑,君尊臣卑,做臣子的,“義當惟知有君”,思想上必須與皇上保持一樣,如果“心懷二三,不能與君同好惡,以至於上下之情睽,而尊卑之分逆,則皆朋黨之習為之害也”。

雍正皇帝還殺氣騰騰地說:“宋歐陽修朋黨論創為邪說,曰君子以同道為朋。……朋黨之風至於流極而不可挽,實(歐陽)修階之厲也。設修在今日而為此論,朕必誅之以正其惑世之罪。”恨不得將歐陽修抓起來殺掉。

雍正這篇《禦制朋黨論》,保存在原始文獻雍正《起居注》中,後來史官修《雍正朝實錄》時,大概覺得皇上這麽咬牙切齒對待一位儒家先賢、歷史人物,實在太赤裸裸,有損帝王形象,便將“邪說”改成“異說”,將“朕必誅之以正其惑世之罪”改成“朕必飭之以正其惑”。算是給皇帝穿上一塊遮羞布。

未見識過大清文字獄之險惡的歐陽修假如當時突然醒過來,我想他一定會質問雍正:“愛新覺羅·胤禛先生,我們跟你們到底有什麽仇什麽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