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4章 驗屍(第2/2頁)

這刑名師爺屬於明朝縣官老爺自己出錢請的長隨中的一種,明朝基層政權州縣一級衙門中,屬於國家財政負擔的“公務員”的主要是知縣、縣丞、主薄,除此之外還有一定數量的辦事員,也就是“吏”,但這種編制非常少,而且一旦定編,幾乎沒有可能擴編的。但要想完成繁重賦稅征收、差役等等地方各種政務,靠這幾個有限的人手是根本不可能完成的,因此,法律允許官員自己出資聘用人手。

聘請的這些人中,主要一類就是長隨,這些人有的是州縣老爺從老家帶來的,有的是熟悉當地情況的專職師爺。長隨的種類很多,其中最重要的是協助老爺審理案件的刑名長隨和主管財政收入的錢谷長隨。除此之外,還有專門負責保管使用縣太老爺大印的司印長隨,負責監獄(其實是看守所)的司監長隨、看大門的門子長隨、專門負責聯絡接待的跟班長隨等等。

當官的出資聘請的還有一類,就是吏、戶、禮、兵、刑、工六房書吏。六房書吏中只有少數是屬於國家編制,由國家財政支付“役俸”的公務員。但這些人是遠遠不夠的,還必須雇傭大量的人員,才能完成一個州縣繁雜的各種行政和審判工作。聘請的這些人叫“貼書”、“貼寫”、“幫差”等等名目,總稱“非經制吏”。還有很多人為了逃避官府差役,出錢在衙門書吏的“卯冊”(點名冊)上買一個書吏的名義,這叫“掛名書吏”。

這刑名師爺是長隨中排前列的,相當於現在的刑警隊隊長加治保大隊隊長,是長隨中的老大,連知縣老爺都要尊稱他一聲“先生”,只有管財政的錢谷長隨才能勉強和他相提並論,難怪他如此囂張。

楊秋池搞不懂這刑名師爺是什麽東東,但聽他當著門口縣太老爺的面說他是負責命案勘察,便站起身來,一抱拳:“見過金師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