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十字坡(第2/2頁)

“冤枉?”陸謙冷冷一笑,“孟州大樹十字坡,客人誰敢那裏過?肥的切做饅頭餡,瘦的卻把去填河。”

“這也叫冤枉?你夫妻二人率獸食人,草菅人命,也配說的冤枉?”

“今日我們兄弟在那路邊小店下馬,只想著要些吃食,就再去趕路。那裏料到,險些遭了你分店夥計的毒手。你夫妻二人在這路邊開店數年,手中犯了多少人命?竟要日日都挑起人肉在周邊村落做精肉叫賣?你夫妻歹毒若斯,當下到那無間地獄,受盡獄火磨煉。”

陸謙也是氣昏了腦袋,一時間竟然與這對畜生說到那麽多。

那張青猶自想著脫身,“好漢且聽小人分說,好漢且息怒。我夫妻實不是那濫殺之之輩,好漢須知,小人店裏遇到三類人不殺……”這張青見情況不妙,就忙把自己那大忽悠的一套拿出來講。什麽僧道出家人不殺,行院妓女不殺,犯罪流配的不殺。

“……那各處犯罪流配的人,中間多有好漢在裏頭,切不可壞他們……”

陸謙前世自己翻看水滸的時候,這一段都是直接略去的,也就是後來網絡上興起了一股翻梁山黑料的風波,他夾在裏頭看了不少。張青孫二娘的行為與他的三觀是嚴重相沖突的,只要孫二娘他們做的真如那人肉包子,陸謙斷然是不會如武松那樣繞過他們的。

這所謂的‘三不殺’絕對不是什麽狗屁原則,而只是一借口罷了。僧道妓囚不該殺,那過路的行人就該殺麽?最重要的是不僅殺人,還作踐人的屍身,所謂的人肉包子,所謂的精肉黃牛,還不是為了斂財麽?

那人肉作坊中,壁上繃著幾張人皮,梁上吊著五七條人腿,還有一個剝人凳。施耐庵的寥寥幾十個字,卻是活生生的道出了一個人間地獄啊。

“好漢莫非就是那在東京殺了花花太歲高衙內的陸虞侯?”

一旁的韓伯龍終於開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