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勝利的社會經濟根源(第4/4頁)

需要指出的是,共產黨土地改革的關鍵口號“耕者有其田”是一個既清楚又模糊的概念。一般認為“耕者有其田”主要指廢除土地租賃關系。的確,土地租賃被廢除了。但土地租賃只是華北農村許多問題中的一個。在取消地租的同時,共產黨還致力於改變農村經濟生活的另一個基本事實,即財富的不平均。其結果是,1947年10月,共產黨公布了《中國土地法大綱》。它不僅要求廢除所有土地租賃關系,還要求平分農村所有的土地和財產。

在內戰時期,土地改革在最基本的層面上代表了一種簡單政治平衡。“我黨必須給東北人民以看得見的物質利益,”毛澤東寫道,“群眾才會擁護我們,反對國民黨的進攻。否則,群眾分不清國民黨和共產黨的優劣”[30]。

然而,土地改革政治上的重要性不僅僅限於它能在經濟上吸引窮人,同樣重要的是,它具有一種破壞的力量。土地改革不僅消滅了地主和富農經濟上的優勢,還有效地摧毀了作為他們統治基礎和手段的政治權力結構。共產黨隨後建立起了屬於自己、並得到貧農積極支持的政治權威。

盡管自由知識分子也主張“耕者有其田”,但共產黨的實際做法比知識分子頭腦中的概念具有更廣泛的意義。共產黨之所以直接使用這一最簡單的口號,因為它不僅具有廣泛的吸引力,還包含廣泛的含義。在任何情況下,共產黨都可以說,他們仍然在執行孫中山三民主義中的第三個原則——“民生主義”,只不過采用的方式和孫當年預想的稍有不同而已。“耕者有其田”只是孫全部土地政策中的一部分,孫自己的說法是“平均地權”。[31]無論孫自己對“平均地權”有怎樣的理解,如果形容共產黨的土地政策,這個不那麽流行的口號顯然更加貼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