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案 腐臭古井(第5/7頁)

大寶點了點頭。

我說:“顯然不可能是兇手殺完人後開電視機。結合死者是在電視機對面的躺椅上遭襲的情況,應該說明死者生前正在看電視。”

大寶補充道:“兇手能拿著兇器靠近死者,說明死者已經睡熟了。”

我說:“對,這是關鍵。如果是死者沒有關好門,兇手敢在屋裏開著電視機的情況下進門行兇?那膽子也太大了吧?如果是熟人作案,那麽兇手就更不應該冒這個險,如果拿著兇器進門被死者發現,跑都跑不掉。”

大寶點了點頭,說:“這個有道理,我明白你的意思,你是想說,兇手應該是發案當天準備留宿在死者家裏的熟人。”

我揚了揚眉毛,說:“對,這樣的話,偵查範圍應該就縮小了許多,能留宿在死者家裏的人不多。”

“有一定的道理。”大寶說,“先這樣通報吧,希望能對偵查有所幫助。”

很快,我們就驅車來到了青鄉市殯儀館。青鄉市殯儀館是一座新建的殯儀館,所以裏面的法醫學屍體解剖室可以說是非常氣派的。一座兩層小樓,老遠就能看見門口閃亮的“青鄉市公安局法醫學屍體解剖室”的門牌。解剖室裏的標準化器械一應俱全,具有上壓風、下抽風的全新風系統,是一個規範化的標準屍體解剖室,在這樣的解剖室裏工作,可以大大地減輕屍毒對法醫身體健康的損害。

在標準化屍體解剖室裏進行屍體檢驗,再加之有防毒面具的第二重保護,雖然本案中的兩具屍體都已經高度腐敗,但我們也不會被惡臭影響了工作的細致程度。而且解剖室裏有兩張不銹鋼解剖台,我們可以同時進行屍體解剖,節約了很多時間。

我和大寶一組,青鄉市的孫法醫和他的徒弟一組,同時開始對兩具屍體進行屍體檢驗。

“不用等血跡檢驗了。”我說,“現在我們可以斷定甄老頭死在躺椅上,而甄老太死在樓上的床上。”

大寶點點頭,說:“是啊,老頭的頭上有開放性損傷,大量出血。但是老太的頭上沒有開放性損傷,只是顱骨貌似變形了。”

我按照從頭到腳的順序仔細檢查了屍體的屍表,對孫法醫說:“老頭這邊全身沒有軟組織損傷,除了頭上滿臉血汙,應該有開放性創口。你們那邊呢?”

孫法醫說:“一樣,顱骨輕度變形,其余未見明顯外傷。”

“這就更能驗證死者是在熟睡中遭遇襲擊的。”我說,“沒有任何抵抗傷和約束傷,甚至連眼睛都沒能睜開。唉,也算是去世的時候沒有痛苦吧。”

我一邊為這對老夫妻活到70歲卻不能善終而嘆息,一邊用手術刀慢慢地剃去屍體的頭發。

法醫都是好的剃頭匠,對於法醫來說,必須用最精湛的刀功把死者的頭發剔除得非常幹凈,既不能傷到頭皮,也不能留下剩余發樁。只有幹幹凈凈地剔除死者的頭發,才能完全暴露死者的頭皮,從而更清楚地觀察死者頭部有無損傷。這種損傷可能是致命性的,但是也有可能只是輕微的皮下出血,即使是輕微的損傷,也能提示出死者死之前的活動狀況。

甄老頭的頭皮上有5處創口,創口都明顯帶有棱角。我們切開死者的頭皮,發現頭皮下有大片的出血,5處創口中的3處下方有凹陷性骨折。但骨折的程度不是很重,3處凹陷性骨折都是孤立的,沒有能夠連成片。因為甄老頭的顱骨比較厚,我們費了半天勁兒才鋸開了顱蓋骨,發現整個腦組織都存在蛛網膜下腔出血,還伴有幾處腦挫傷。

甄老太的損傷和老頭的損傷如出一轍,唯一不同的是,頭皮上沒有挫裂創,取而代之的是有明顯特征性的皮下出血。

“這幾處皮下出血基本可以告訴我們兇手使用的是什麽致傷工具了。”孫法醫指著甄老太頭皮上的皮下出血說。

我探過頭去看了一眼,說:“呵呵,方形皮下出血,金屬類方頭鈍器。”

大寶補充得更具體:“方頭錘子啊。現場沒有發現方頭錘子,看來兇手是把兇器帶走了。下一步要偵查去搜了。”

“不過,”我突然發現了疑點,“你們不覺得這樣的損傷輕了一些嗎?”

“嗯,”孫法醫說,“確實是的。這樣的損傷,木質的工具不可能形成,鐵質的,又顯得太輕。連顱骨骨折都很輕,如果是用金屬錘子打擊頭部的話,損傷肯定不會這麽輕微,估計腦組織都會挫碎的。”

“有一種情況可以解釋。”大寶說,“兇手的力氣小。未成年人作案,或者是女性作案。”

大寶的這種解釋聽起來很有道理,我們都在沉思,看看這個推斷能不能使用。沉默了許久,我說:“不可能,兇手是身強力壯的青年男性。”

大寶和孫法醫似乎理解了我的意思。我接著說:“如果是老弱病殘婦,怎麽可能把一具這麽重的屍體從那麽高的廚房窗戶扔出去?而且看地上也沒有拖擦的痕跡,屍體應該是被背進廚房或者抱進廚房的。那麽這個兇手一定是個身強力壯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