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9 法醫人類學(第3/4頁)

當然,法醫人類學肯定不僅僅只有這麽一點作用。圍繞著盡快找到屍源這一目標,很多法醫前輩們還充分利用專業知識,積極探索,研究了很多很高端的法醫人類學技術。

比如,現場發現了一堆骨骼,經過法醫“蜀黍”的推斷,知道了死者的年齡、身高、性別,可是這些條件還是不能幫助警察叔叔們找到屍源,那麽法醫“蜀黍”們還有什麽其他的辦法嗎?有!法醫“蜀黍”們用人類最有特征性的骨骼——顱骨,還能做一些工作。

3.顱骨面貌復原技術

我們知道,人與人交往,熟識的最基本感官印象就是面貌。但如果死者變成了一堆白骨,他的面貌自然也就隨著軟組織腐敗殆盡而消失了。如何利用顱骨來恢復死者生前的面貌,成為一些法醫人類學家研究的方向。

經過研究發現,人類的相貌和其顱骨的外形有著直接的關系,而且人與人之間面部軟組織厚度也有相對穩定的規律。利用這種關系和厚度,法醫人類學家開始了一些實驗。

最初,顱骨面貌復原技術是采取最簡單的辦法——用軟橡膠泥,按人面部軟組織厚度和面部解剖特點,在顱骨的石膏模型上進行塑像。很多朋友問了,面部軟組織厚度是可以塑像,但是人的五官的形狀、方向又如何確定呢?其實人的五官的形狀、方向和顱骨上的一些特征點也有著密切的關聯。法醫“蜀黍”們利用這些特征點,模擬出人的五官,就可以成功恢復出死者生前的面貌了。



辛追夫人復原像,約37歲時現存於湖南省博物館

在這種方法的基礎之上,法醫“蜀黍”們研究出了一套計算機三維模擬系統,把人的顱骨的特征點、軟組織厚度、五官生長規律等化解為數值,作為後台數據。用計算機三維掃描技術把顱骨模型輸入到計算機裏,計算機便可以根據顱骨特征點自動恢復出人的三維立體頭像。有了頭像,警察叔叔就可以發布協查通告,大家也就可以通過通告上的模擬人像,發現可疑失蹤人口了。再經過DNA比對,便可確定屍源了。

這種方法不僅運用在偵查破案上,有時也運用於考古學中。比如老秦的老師——中國刑警學院法醫系趙成文教授[注],就曾經用顱骨面貌復原技術還原了2000多年前的馬王堆女屍的面貌。

4.顱相重合技術

不是所有的案件在排查屍源上都會遇到困難。有些案件查找屍源的工作很順利,但由於種種原因,無法對骨骼的DNA進行比對鑒定,那麽就不能確定骨骼是否是警察叔叔們找到的可疑失蹤人員。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法醫“蜀黍”們又發明了另一種法醫人類學技術——顱相重合。

和顱骨面貌復原技術不同的是,法醫“蜀黍”們要用已知的顱骨,和已知的人物頭像照片進行比對,確定兩者是否為同一人。如果說顱骨面貌復原技術是一種“推測”的話,顱相重合技術就是一種“鑒定”。

某年夏天,一個男人到派出所自首,稱自己在幾年前殺害了妻子,並將屍體掩埋在一座山上。警察叔叔們立即出動,到男子所述的山上進行了大範圍挖掘,並成功找到了一具女性屍骨。經過年齡和身高的推斷,都很符合此人妻子的特征。可惜,這名女性所有的家庭成員都已經不在了,也沒有留下子嗣。雖然可以做出骨骼的DNA圖譜,但是因為沒有親屬的比對,所以不能確定骨骼就是投案者妻子的骨骼。

如果不能確定骨骼的身份,即使是男子已經自首,也會因為證據不足而不能順利起訴審判,案件一時陷入了困境。這個時候,法醫“蜀黍”們想到了顱相重合技術。

法醫“蜀黍”把獲取的顱骨用計算機三維掃描技術輸入了電腦,再把這名男子妻子的身份證照片也輸入電腦。在同等大小、同等角度的情況下,進行了重合。重合後,計算機反映所有的特征點均符合。於是法醫“蜀黍”就下發鑒定,確定這具骨骼就是投案者妻子的骨骼。案件也因此順利地偵辦下去了。

上述的兩種技術都是比較高端的技術,需要有強大的系統軟件予以支持。下面,老秦還要再介紹一種基層法醫們經常使用的法醫人類學技術——骨齡鑒定。

5.骨齡鑒定

我國的刑法,對刑事責任年齡有如下分法:(1)不滿14周歲的人,對任何犯罪都不負刑事責任。(2)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負刑事責任。除上述罪名外,不予刑事處罰。(3)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從輕或者減輕處罰。(4)已滿16周歲的,犯任何罪,都負刑事責任。但犯罪時未滿18周歲,不適用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