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關於我和三本書(2)(第2/2頁)

“兵押丁斬南陰蕃秀炎火拿西方旨延三刻一分墟中三返”

這本書全書都沒有標點,只有斷逗,這句話我看得懂,這是古代時候的一種文書方式,古代時候的小吏,每次出公差辦事,會把自己辦事的內容給記錄下來,免得公務復雜,自己給忘了。上司追問的時候,有據可查。但是這句話的內容,就奇怪了,這明明是在說一個小吏自己在執行一個很恐怖的任務。

我一個一個字的解釋:

“兵”和“押”,說的是他帶著幾個跟班,或者他自己自稱兵。也還有一個解釋,就是一隊當兵的人押著一個人,他跟著去了。

“丁斬南陰”,這個好解釋,就是在南陰把一個人給殺了,南陰不是地名,而是在說一個方位,中國自古山北水南為陰,山南水北為陽,比如中國的地名晉陽,遼陽,我們湖北的當陽、沔陽、漢陽等等,就是說這塊地方在山的南邊,河水的北邊的一塊地方,適合人口居住繁衍,地理方位好,也就是風水好。但是名字帶陰的地名少之又少,我好像只聽說過嶽飛的老家湯陰,還有類似的江陰、淮陰。特別是到了現代,帶陰字的地名更加少見。這個本書上面說的南陰,就是說在一個山靠南邊的河邊,這種地方活人就不好呆的,最好別去起房子,耕地種田什麽的也最好不要去,那不是屬於人間的地方。

這句話就是山腳下河灘殺了一個人。古時候官府殺人,經過正式審判的,會批文發落死牢,待秋後問斬,但是也有例外,那就是罪大惡極的亡命之徒或者是犯了謀逆之罪的人,可以不用等到秋後,立即處死。所以我看到了“蕃秀”兩個字,就明白了這個人是在夏天被處死的,蕃秀在古代對應的就是夏天,五行中的火,意喻著萬物蓬勃生長的意思,所以夏天是最忌諱殺人的。

上半句話沒什麽不太出奇,就是一個小吏說自己參與了一個在河灘殺人的任務。但是下半截的文字就開始不一般了。

拿西方,這個三個字,是在說把處決的屍首帶到西方,但是西方是一個大體的方位,很不準確。如果說是一個地名或者是衙門也不對。並且古時候處決犯人,官府是不再管的,不像現在還給一個骨灰盒給家屬。古時候犯人的屍首就扔在刑場,等著家屬自己來取。拿西方就很古怪了,然後又來了一個“旨”,這個詞,是專門用於皇帝的。

什麽樣的犯人是驚動了皇帝親自下旨呢,還是處決在河灘上。但是旨意的意思是時間延遲三刻一分,相當於我們現在的一小時五十分左右。可是人已經殺了,延遲還有什麽意義?

最後一句是最為讓人費解的,“墟中三返”,墟可以理解是廢墟的意思,但是河灘上那裏有什麽廢墟呢,我想了一下,知道墟在古時候還有一個意思,現代幾乎不用了,那就是陰間地獄的意思。

我一想到這裏,背部突然就一陣發麻,接著想“三返”,這個三字,不是說三次,而是古文中的習慣,很多次的意思。三返,就是來來去去拉扯了很多次。

我頓時明白這句話真正的含義。也就是說那個刑場上被處決的犯人,時候來來回回的詐屍了很多次。而寫這個工作筆錄的小吏,根本就不是普通的小吏,而是一個陰差,下旨的皇帝,根本就不是人間的皇帝,而是閻王。拿西方,就是帶著魂魄去陰間的意思。

這麽一想,這句話整個的意思全部清晰:這個陰差,知道有個犯人在河灘處決,他的任務就是在河灘等著,拉被處決犯人的魂魄去陰間,但是人犯死後,突然閻王來了命令,說這個人犯陽壽未盡,還要多活一小時五十分,於是陰差就把魂魄給放了,魂魄還魂,刑場詐屍,造成了慌亂。陰差也控制不住,又去拉人,但是這個人是個很厲害的悍匪,陰差的力氣不夠,把魂魄往陰間拉,魂魄反抗,兩人搏鬥,來來回回好幾次,最後陰差才完成任務復命。

尼瑪!這不就是一個陰差的工作簿嗎!

我連忙看了其他頁的記載,全部是這種記錄。都是這個陰差在敘述自己的工作困難,還有抓錯人的事情,讓人啼笑皆非,但是又讓人恐怖不已。

我闔上《青冥志》這本書,心裏念叨著,這本鬼書到底是從什麽地方來的呢。我慢慢回憶,回憶自己近期的經歷,有沒有什麽奇怪的地方,思來想去,就是在雙流機場遇到了一個古怪的女道士。

“如果有故事給你,你願意寫嗎?”

我猛然想起了那個女道士的話。難道她要我寫一個陰差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