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圍剿毒販現場(第8/24頁)

“什麽都不說,只要求見律師,給我們民警講他的個人權利,有文化的壞蛋,更難對付啊,他知道輕重。”譚政委道。

兩人且行且說,到了一處封閉的問訊間,推門而入時,邱小妹正連接著電腦和手機。支隊長問道:“機主不會發現異常吧?”

“不會,我是把手機整個做了一個文件鏡像,回去後解壓處理、分析,這需要時間……對了,支隊長,少了一部手機,是一號嫌疑人,隨身物品沒有手機。”邱小妹道。

“啊?!”政委和支隊長齊齊驚聲。

“先把其他幾部都做了。”支隊長不耐煩道。

兩人正要出去時,邱小妹出聲道:“支隊長、政委,我有一個問題。”

“什麽問題?”譚政委道。

“我們這麽做合法嗎?”邱小妹膽怯卻堅定地問,“任何未經授權的登錄行為,都屬於違法。我覺得我違規執法了,至少是擦邊了,對於嫌疑人的物品我們只有保管義務。”

學生警,死搬教條這就難對付了,賀炯撓著自己的短發,咧嘴、皺眉,難得被質問得這麽難堪一回。譚政委笑笑道:“小同志,你多大年齡了?”

“政委,我在和您討論法制範疇的問題,命令我服從,但並不等於我認可,法制的含義並不是使用一切手段去治人,包括非法手段。這和年齡有關嗎?”邱小妹道。

“那你理解警察兩個字的含義嗎?警於事前,察於事後,才叫警察,所以才有傳喚、拘留、問訊等方式的出現。當我們懷疑一位自然人涉嫌犯罪,而且暫時沒證據時,法律賦予我們可以采取必要手段的權力,比如查證、搜身、問訊等,包括今天拘留這些人,查找他們身上是否有違禁物品。”譚政委解釋道。

“但是,但是……”邱小妹猶豫了。

“違禁物也包括虛擬物品,比如你說的黑客軟件,現在電子證據已經進入立法範疇了,這相當於一次對手機的‘搜身’,你說有必要嗎?”譚政委道,一亮手裏的報告單說,“奉成標、朱波、馬立軍尿檢全部呈陽性,已經是涉毒嫌疑人了,你覺得支隊權限不足,還需要哪一級公安機關審批,我明天親自去審批。”

邱小妹想了想,不好意思抿抿嘴,站正,站直,敬了個禮道:“對不起,我只是心裏有疑惑。”

“呵呵,所以我問你多大年齡了,我警齡三十年了,如果知法違法,也不至於還能混到今天……加油啊,小同志,我希望能一直聽到你的不同的意見和想法。”譚政委笑了笑,和支隊長一起出去了。

一出門,兩人相視難堪一笑,賀炯笑道:“現在的年輕人有想法啊,咱們那時候,命令一下,誰敢多個不字?”

“咱們那一代叫盲從,你不得不承認,這些年輕人有思想、有個性。”譚政委道。

“你少泛酸了,限期擱那兒呢,你跟我提思想和個性?我倒想有點個性撂挑走人,能嗎?”賀炯憤憤道,不過只是惹來了老搭档一個愛莫能助的攤手訕笑。

正等著,一位更有個性的來了。“咣”一聲,辦案區的門被撞開了,只見周景萬風風火火奔了進來,支隊長給了厭煩的眼神斥了句:“你能不能像個樣子?多大個人也毛毛躁躁的!”

“師父,咋能老惹您生氣呢,今天讓您開開心。”周景萬道,迎面和政委、支隊長站到一起輕聲幾句。賀炯果真是眼睛一亮,表情見喜,直擺手道著:“走。老譚,這頭你看著。”

和徒弟一起匆匆上車,賀炯這才出聲問:“確定是那人的手機?”

“您自個兒看,本來丁燦這小個子我想抓人時候用不上,沒承想他管大用了,我們忙著堵人,他把鏡頭對準那個人了。要不是回頭看了一遍,差點錯過去。”周景萬開著車,興奮道。

模糊的視頻中,那個平哥跑了幾步就停了,然後坐到了台階上,似乎拿著手機通話了,然後甩胳膊,看不清幹了什麽,再然後,很淡定地點了支煙在抽。

“這是個老炮啊,反應很快,我們這會兒都沒查清身份是真是假。”支隊長又看了一遍視頻,好奇問道,“丁燦這個小家夥,原來幹什麽的?這路數我有點看不明白。這種事都提前盯上了?而且,還能拆了手機,分析軟件?”

“您把我問倒了,民間出高手啊!”周景萬給了個不確定的回答。

擡頭的支隊長發現車拐彎了,脫口問道:“去哪兒?”

“丁燦的店裏,咱們支隊可沒有拆手機的工具,我看咱們的技偵得去那小子店裏培訓下。現在手機幾乎成最常見的涉案工具了,而我們要從手機裏查個證據,得到省廳下屬的實驗室,一星期給結果都是快的。”周景萬道。

“你這不是廢話嗎?哪有經費買上一堆手機讓你拆著玩練手?”支隊長又斥了句,兩人卻都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