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6 章 三章合一(第2/6頁)

她擡起頭,笑了笑,想說奶奶才不會和她計較。

結果都沒等她開口,老太太就繼續往下說了,果真壓根沒把她的話當回事。

“是呀,我昨天也是第一次見那個王家大女兒,她和她媽媽還有妹妹們可真不一樣,厲害得嘞。”老太太說著,還豎了豎大拇指。

然後,她就把昨天發生的事原原本本跟姜曉菱兩口子說了一下。

不愧是天天各家轉悠的老太太,她了解的情況還真蠻多的。

按照姜老太太的說法,就是——

王瑾在接到父親的死訊之後,第一時間就和丈夫提出了離婚。

因為按照現在的規定,她作為王全民的女兒,是有接班的權利的。或者也可以說,她是目前王家,唯一可以接班的人。

除了她再也沒有第二個。

翟文英身體不好,天天病病殃殃的,別說她不可能接替得了王全民的工作。就算是她想接替,機械廠也不會同意。

至於王蔭,王玉,根本沒到年齡,更加是想都不用想。

王瑾接班,按道理說是目前王家解困最好的方法。

畢竟,給的錢再多,也是能花完的,哪裏有一個工作崗位來得實惠?

可偏偏王瑾和別人不一樣。

別的人是被迫下鄉,要是有這樣的機會,肯定會激動的恨不得連夜回家。

可王瑾當初離開家就沒準備回去。

她一向是個有想法也有行動力的人。

當初之所以選擇第一批下鄉,是因為那個時候,為了讓先進帶後進,讓最先走的這批人能夠給後來者做出表率,市裏是給了最早下鄉的知識青年很多優惠政策的。

王瑾看中的就是這個。

當初街道上為她選擇的這個小房村雖然是鄉下,可毗鄰寧林市區,從她住的知青點到家裏,充其量步行也不過三兩個小時。

要是坐車,一個多小時就到家了。

所以她來這兒之後當即就決定在這裏安家,畢竟這和嫁到了鄰村也沒什麽區別。

幾年的時間過去了,王瑾在這裏結了婚,有了孩子。

夫妻關系很不錯,公婆也是通情達理的人。

現在她可以說是整個王家過得最舒心的一個,除了不能經常回家,別的各方面都讓人沒什麽說的。

連她爸後來都覺得,她當初走的這一步並沒有走錯。

可偏偏現在的她又面臨一個兩難的境地。

想回機械廠上班,她必須是本地戶口,也就是說她必須要把戶口遷回爸媽家的戶口本。

而現在,因為已經結婚了,也沒打算再回去,為了多一點工分,也為了多得一點宅基地,當初她早早的就把下鄉時掛在村集體戶口上的名字遷到了村裏,落在了自己的小家上。

遷出來簡單,想再遷回去可就難了。

一個出嫁女,想要重新把戶口遷回娘家,還是農轉非,同時還想去接父親的班兒,這怎麽可能?

簡直是做夢!根本不會有人給她辦。

王瑾想來想去,唯一的辦法就只能是離婚。

離了婚的女子,返回娘家就沒有任何人能提出異議了。

但王瑾和丈夫趙泉是自由戀愛,兩情相悅才結婚的。

而且兩個人的愛情結晶,兒子石頭才剛滿一歲。

這個時候,做出這樣的選擇,對於王瑾來說,也是往心口插刀,能要命。

但她又能有什麽辦法呢?

自己媽是個什麽性子,再沒有人比王瑾更清楚的了,她知道,媽媽肯定護不住弟妹。

要是自己不回去,爸爸工作沒了,家屬院的房子還不知道讓不讓繼續住,難道到時候一家人紮了脖子去喝西北風?

為了一家人,她唯一能做的只能是犧牲自己。

她知道,提出離婚,一定會傷了丈夫的心。而兒子石頭,作為趙家長子長孫,她更是想都不用想帶走的事兒。

更何況就她家那情況,她真把兒子帶回去,都不能保證石頭過得比現在的日子好。

可心裏再疼,王瑾也做不到看著娘家一家人走上絕路。

她最後還是和丈夫把離婚的事提了出來。

也意料之中的在婆家掀起了軒然大波。

她婆婆第一次在家摔了東西,更是坐在院子裏抱著孫子又哭又罵,公公也氣得摔門而出。

趙泉沒有吭聲,只是一直問她還有沒有別的辦法?

他甚至提出把嶽母一家全都接到村裏來,他養活。

可王瑾又怎麽可能這麽做?

這年頭誰家有余糧?

她的態度很堅決,最後甚至說出了很多很難聽的話,無奈之下趙泉只得和她把離婚手續給辦了。

可就在王瑾收拾東西回城的時候,他卻執意要帶著孩子一起跟過來。

趙泉說:“你可以不要我,但是你不能不要石頭。說到哪兒你都是石頭的親媽。嶽父去世,你不讓我過去磕頭,你還能不讓石頭過去給他姥爺磕個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