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一章 送溫暖(第4/4頁)

“不不,我不是要搶這次的生意,是嘉嘉你給了姐夫啟發,讓我看到了女子的價值,我仔細算了一下,像你這樣從外頭購進棉布和棉花,再請人制衣,成本比他們自己出去買布買棉花自己做還便宜,如果我辦個制衣廠,明年就做一批棉衣出來運到各地去賣,成衣可以款式多樣,還不用他們自己動手,價格也不算太貴,應該會有人願意買的。”

沈嘉聽明白了,棉花和棉布大批量進價,價格比市場價低不少,工錢也不算高,一套棉衣成本價還不到五十文,確實比百姓自己做便宜,但這生意也不是穩賺不賠,“這次是朝廷急需,商家也沒擡價,甚至因為是軍資,價格比平時低了一成左右,如果你要做這筆生意,成本價還得算上各種雜七雜八的費用,首先場地費就不少,運費也得加一些,成本就得到七八十文了,你定價也不能超過一百文,太貴了普通百姓買不起,富貴人家又嫌棄這普通的樣式,也得好好合計合計才行。”

楊森聽到這裏熱血已經冷卻下來了,抓了抓頭發說:“這麽一說難度也不小,如果做的量少,成本價降不下來,如果做的量多,萬一賣不出去就積壓下來了,哎。”

沈嘉見他有些失落,小聲說:“姐夫如果真有這份心,試試也無妨,至少我能保證,明年你的貨如果銷不出去,我會替朝廷買下來,只不過價格恐怕得壓一壓,至於再以後,你就得自己想辦法了。”總不能一直靠他的關系幫他賣貨,那就不叫做生意了。

楊森咬咬牙,說:“好,我回去仔細算算,再與你姐姐商量商量,如果做就得好好做,肯定不能給你添麻煩。”

沈嘉送他出門,回房後看到趙璋已經梳洗完躺在床上了,手裏拿的新鮮出爐的報紙金裝版。

這金裝版是賣給富人的,用的紙都是最上等的,書皮還是硬質的,用金線勾出祥雲,吳大人親筆寫了“報紙金裝版”五個大字,裏頭第一頁還有他的個人簽名,光是這個就值不少錢。

每一頁的內容也不再密密麻麻的,而是排列有序,中間還有插畫,無一不是名家之作,不管內容如何,光是看樣式就已經超出時下的書籍好幾條街了,沖著這份不同也會有人買的。

趙璋翻到最後一頁,看到了這本書的編輯人員以及印刷廠的名字,合上後對沈嘉說:“朕要一百本這個,錢從私庫出,你替朕留著。”

“你要這麽多做什麽?”

趙璋拍著書本說:“我泱泱大國的風采自然不能獨自欣賞,朕得送給友邦們共同欣賞,共同進步,也讓他們多朝我大晉學習學習,免得總喜歡茹毛飲血、舞刀弄槍,如野人一般。”

沈嘉笑了,說白了這就是送出去炫耀用的東西,不過也確實值得,文化上的優勢就是大晉最大的優勢,光靠文化就能讓鄰國俯首稱臣!

“此法甚好!那我得讓印刷廠重新定制一批,得弄的更富貴一些,更符合他們的審美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