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第13/13頁)

“不不,恰恰相反,我曾經做過一位心理咨詢師的助理。早在九八年前,我們在華國接受一個案列,對方是個十二歲小女孩。她是一個被父母拋棄可憐孩子,幼年遭到虐待,十二歲,分裂出一個相較於懦弱主人格的一個堅強人格。通過在當地一家畢愛頓康復醫院,我們做了很多測試。能確定是,衍生的人格年齡實際大於主人格,一開始我們想到是長輩形人格,但是後來測試證實不對。當時情況很不能證實人格關系,因為主人格主動退出,當時交流的是分裂出來的人格,測試過程中她有隱瞞動機。我們測試是姐妹關系,但是談話間證實也並非如此。

因此我們只能得出兩者應該是朋友關系,而且是不怎麽和睦的。

但是主人格退怯,衍生人格占據主導位置。但是現實環境下,卻是衍生人格誘=殺了躲藏起來的主人格,導致主人格徹底消失。

這說明實現不同追求,溝通存在觀念不合,人格之間有幹預能力,某種意義上造成了人格間相互謀殺。

這個案列中的衍生人格有著很強的反應速度,以及環境適應能力。但是直到現在,我都認為她是不健康的,是需要看心理醫生以及定時服用鎮定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