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4章 太卿可參政(第3/9頁)

雖蕭寧與程永宜大婚,但皇家早已有言在先,蕭寧未滿十八歲前,兩人只有夫妻之名,並無夫妻之實。

其實不少人就此事提出異議,畢竟戰事連連,女子十二三歲嫁人者不計其數,皆為延綿子嗣。蕭家倒是奇了怪了,竟然絲毫不著急,沒有一丁點要催促蕭寧早日有後的事。

木紅娘在揚州呆到現在,終於算是有她的用武之地,在揚州這些年,木紅娘雖然一直為梁好調養身體,也不只做這一樁事而已。

蕭寧讓她仔細的調查女子生子規律,她之前沒有注意到這方面的事,有蕭寧一提,她這些年觀察總結,終於得出結論,女子早育致死甚高。

一應例子擺在眾人面前,讓天下人知道,女子生產本就是九死一生,實不該讓女子尚未長成的身子,過早承受生子之難,以令女子早殤。

蕭寧是一國儲君,她的生死關系重大,你們家當不當女兒是一回事,那是你們的事,蕭寧不急於生孩子,蕭家的人也不急於要孩子,因此在蕭寧和程永宜成婚前,早已定下,待蕭寧滿十八後再行夫妻之事。

與之而來,大昌律法關於女子婚嫁一事,為女子著想,亦從二十不嫁罰款改成三十,而最低的年齡,定之為十六。

雖然大家都很清楚,以早婚而罰之不可能,但蕭諶本著將心比心,他有女兒,並不願意痛失愛女,意將此心惠於天下女子,給她們一個最低的保障,讓更多人不必因年幼生子而喪命。

在木紅娘提供的數據在前,另還有早些年蕭寧就讓教授人醫術的朱二娘朱梓,那是早就已然準備好相關事宜,如今蕭寧要,朱梓亦將這些年為女子收集的各種各樣早婚早育等各種致死率全都呈上。

在證據確鑿前,誰還會有什麽疑問,總不能說出,啊,他們家的女兒,是生是死都無所謂的話。

這等不仁不道之言,豈敢輕易脫口而出,當真以為這天下的人都是傻子,能不懂他們對女子的輕視?

最終,就算他們再怎麽想把女子踩在腳下,在生死大事前,無人能不重視,也不是人人都不把女子的命當回事,只一味要子嗣傳承。

再要傳承子嗣,一屍兩命的事比比皆是,且若是傳揚出他們家不把女兒當回事的話,誰會以為他們會待娶回來的媳婦好?

牽一發而動全身,蕭諶為了蕭寧,這是連早年定下的許多規矩都改了,如今再添一條,比起其他規矩倒是顯得十分無足輕重。

***

改就改吧,大部分的人考慮到女兒的性命,也真舍不得女兒送死。

蕭寧大婚,人生中一件大事也就完成了,當然也免不了有人看好戲。

程永宜好不容易娶到蕭寧,這倒好,只能看不能碰,將來這幾年的日子可怎麽過。

很快蕭寧便告訴他們,程永宜的日子怎麽過。

“陛下,此番得以大獲全勝,擊敗東胡,多虧他國相助,是以請達侯和寧遠侯,再次遠行,揚我大昌國威,與他國互通有無。”新婚第二日,一群人想看戲,結果倒好,蕭寧於朝堂上請之。

哢嚓!一群人真是差點把脖子給扭了。更是一臉不可置信地看向前方,想確定究竟有沒有聽錯。

說好的太女太卿如同太子妃呢?你這是如同太子妃嗎?

簡直就是忽悠人!

蕭諶倒是早知道蕭寧打算,於此時掃過其余人,“你們怎麽看?”

“陛下,這讓內宮幹政,是不是不妥?”真,嚇得不輕的人,只能這麽小心翼翼地問,就算蕭寧有這個心,蕭諶也不該同意才對,是吧!

“哦,連女子都可以出仕,為何非要分出個內外?”蕭諶僅是將自己的想法提出,困惑不解。

MD!這真的是要了命了,他們陛下為了自家女兒是什麽規矩都不要了。

“其實朕很能理解你們的想法,只因為如今的太女太卿算是朕一手教出來的人,不能否認朕有私心,但朕也確實舍不得他自此藏於東宮,終此一生只能困於方寸之間。

“看看他們一行遠行,為大昌帶來了太平,也就意味著,與他國往來之事,了解他國之事,他們能做得更好。朕舍不得剛開的局面,自此葬送。

“對,你們或許會說,難道這天底下有一個程永宜,難道就沒有其他人可以取而代之?”

蕭諶既然把話說出來,自然不打算就這麽算了。

“可是,有成績在前,達侯縱然不是太女太卿,朕也打算讓他繼續遠行他國,了解他國,同樣也能為大昌謀劃。成了太卿,這就是我們蕭家的人,有本事的自己人都不用,難道還要到處尋找,物色所謂更好的人?”

這是多麽現實的考慮。

有了成績在前的程永宜,蕭寧無意將人留在身邊,也不想讓那麽一個人困於方寸之間,而是要物盡其用,多好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