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無心栽柳(第2/2頁)

“林總、蔣組長,這就是我方的條件。”

仔細研究了鮀城的合作條件,沒有大量資金的鮀城方面,選擇了第二個合作方案。

“貴方保留水務公司80%的股份,我方可以答應,但是關於管理權方面我有些異議。”蔣海霖提出了自己的意見。

要求在30年的特許經營期限內,行使百分百的管理權。

同時要求補充一份合同,那就是鮀城水務在特許經營期限內,全部利潤作為環衛承包、汙水處理的抵消,如果該合同作廢,那環衛承包合同也隨之作廢。

其他的一些問題,例如水費不能高於國家的官方定價、保證居民用水供應穩定、水質達標。

雙方經過一番討價還價,終於在三天後達成一致。

最終的合作方案。

就是燧人公司,獲得鮀城30年的環衛承包合同,價格是每年5.14億。

附加條款上面,燧人公司以500萬的價格,收購鮀城自來水公司(包含汙水處理廠)20%的股份,並獲得百分百的管理權,同樣30年的特許經營。

水務公司利潤抵消環衛承包費用,采用多退少補的方式。

其他一些林林總總的條款中,還包括燃氣特許經營、一塊面積500畝工業土地(每畝10萬)、一塊面積100畝的住宅用地(每畝130萬)等。

這個合作合同一簽,消息根本瞞不住,特別是一直在糾結的鵬城方面,陷入了更加被動之中。

動作迅速的燧人公司,立刻派人前往鮀城,先成立分公司,然後林百傑帶著3億資金,親自到鮀城指揮分公司的業務。

吃下工業地塊後,之前合作過的廠房建設公司,再次拿到了第一期的訂單。

這個公司自從和燧人公司後,便覺得非常香,比起那些喜歡拖拖拉拉的甲方,燧人公司雖然要求嚴格,卻從來沒有拖欠工程款。

因此一聽到又有項目,立刻帶著人馬直奔鮀城,開始全力進入施工狀態。

另一邊,林百傑也開始接手鮀城水務公司,一拿下鮀城水務公司,第一時間開始查賬,和理清整個水務公司的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