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頑劣(第4/4頁)

方保解釋道:“非也非也,京裏的房子還沒建好呢,這個建得快,先賺他們一注錢。等建好了,他們也住慣了咱們的房子,樣樣方便,再給他們推薦城裏的房子嘛!城外的也不閑著,畢竟還有不舍得住城裏的。此外還有一些雜工、領件做活計的手藝人、行商……譬如做雜工的,主人家或許會有住處給他們,絕對不會舒坦了,哪家像咱們府裏這麽大方呢?他們也不免要有個住處的。城裏居住他們負擔不起的。這樣,咱們把兩層錢就都能賺了。”

公孫佳心道,這倒也可以,就交給了他們去辦。

余盛拜師的時候,這事兒交給兩位管事,余盛上了三天課,管事們一邊收京中的地皮,一邊在京外籌建一個新的住宅坊,連畫圖紙的匠人都找好了。這個是最容易的,他們是給公孫家辦的事,公孫家是軍功起身,這紮營的本事是有的。給這些人建的廉價的住房,也就跟簡易的營房差不多。那圖紙都是現成的,尤其是公孫佳提過的那種單身廉價房。

虞清過來告狀的時候,管事們已經將城外的地方敲定。他們在城外原來這些京外聚居區的附近,就近搞占了一片土地,地皮相比京內就非常的便宜。城內的地皮收購也在有條不紊的進行。

元崢量體的時候,管事們已經開始召集民夫幹活了。這個更省事,就在城外那群等著打零工的人裏挑身強力壯的,工地就在聚居區的附近。

等元崢穿上正經的男孩子的衣服的時候,城裏地皮還沒收購完,城外的地基都打了一半了。管事們力求表現,工程進度幾乎是一天一個樣兒。他們跟在軍人手下,效率要求還挺高。公孫府的風範,賞罰都重。只要活計做得又快又好,工錢是給足的。拿足了工錢,工程進度自然也就快。

城外進行得順利,城內卻出了點小麻煩。方保向公孫佳申請:“有兩處是鬧鬼的地方,怕蓋好了房子他們不肯搬進來住。雖說窮比鬼可怕,可咱們的租金也不好低到給他們壯膽的地步。不如請高僧大德做個道場,花費雖然多些,卻是一勞永逸。以後還可說是高僧開過光的地方,文思泉湧,官運亨通。”

公孫佳冷哼了一聲:“我是花錢的人嗎?”

您是啊。方保不敢接話。

~~~~~~倒敘完畢~~~~~

方保自己就是個會摳錢的個性,他與簡義也是二十年大浪淘沙剩在公孫府的。公孫佳學習家務有兩年的時間,與他們倆打的交道不少,平時花錢是個鐘家暴發戶的作派,談到“掙錢”,就受二人影響。在摳錢方面,公孫佳也算他倆半個學生。

方保還在反省:就花一次錢啊,這還算虧嗎?可比鬼宅租不上價劃算呐!我這哪兒浪費錢了嗎?還是有錢我沒看見、沒給它摳出來?

直到裏面由一個美艷的男裝小侍女送出來一張紙:“主人讓給方管事的。主人說,‘拿著,從打地基開始,就給我傳出去!’”

方保識字兒的,打開一看,驚了:“高明啊!”

公孫佳這也是因為看了表哥那些“艷鬼”傳聞,對男文人的癖好有了一次全新的了解。她之前是不知道這些東西的,現在看完了才算有所了解。

方保拿到了這張紙,又有自己的發揮,拿艷鬼當賣點是可以的,但不能重點都落在艷鬼上,畢竟還是鬼故事、人還是怕鬼的。可以傳這個,但是還要摻些別的東西。反正一句話,得把那些之前的厲鬼慘事,給它變一變,變得不那麽嚇人,佐以稍便宜一點的房租,就不愁沒人來住了。最好將鬼宅這裏歸劃為單身住所,男子陽氣旺盛,既不怕鬼,又會對艷鬼感興趣。

高僧大德也不用請了,找人編點故事就行。做個宣傳嘛!

後來由於故事太逼真,被鐘佑霖當成一種傳聞說法與厲鬼的說法一道記下來,然後經過公孫佳的編輯,三個月後與鐘佑霖瘋狂趕出來的稿子們一起,經過篩選,成集出版。之後一房難求,那就是後話了。

此時,方保去想著蓋房傳謠言。

公孫佳則對元崢道:“叫普賢奴來。”混賬東西該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