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第2/4頁)

人的負面情緒日積月累,會變成炸藥桶,是需要一個出口,需要找到一個合理宣泄的途徑,但他遇到了方誠,被方誠引導並利誘,走上一個錯誤的方向,成了方誠栽贓、殺人的幫兇。

這個方誠,還挺因地制宜,很講方式方法,像前面那三個嫌疑人,能被他利用心理問題做文章的最好,像司機這樣仇富且貪點小錢,他對司機的手段就是雙管齊下。

不知道金警官那邊怎麽樣,能不能拿下這老謀深算的嫌疑人?尚揚心裏想道。

與此同時,市局某一間審訊室裏,金警官和市局、刑偵局幾位同事一起,正對連環案的主謀進行聯合審訊。

令人意外的是,方誠本人對於教唆殺人和殺人,全都供認不諱,他只是惋惜,警方對於網絡和現實的信息擴散,竟然做到了嚴防死守,比兩年前他還在體制內時的技術層面高明了不少。雖然他也通過虛擬IP試圖在網上放“料”,卻因為敏感詞被迅速捕捉,進而屏蔽、限流、限制閱讀甚至不予顯示,最終沒能達到他想要的輿論效果。

——他確實就是想要通過這一系列案件,引發網友和群眾對這種事件的前所未有的高度關注。

以嫌疑人的身份受審,他的態度卻不像是個嫌疑人,十分從容淡定,回答問題時配合得像在面試,似乎是他早已想到了自己會有這一天,並且對自己即將接受何種審判,也全然不以為意——一位刑法學博士,他很可能比在座所有人都清楚這一系列犯罪行為,會得到什麽樣的刑罰。

“兩年前,我主辦那起女研究生的案件,最後法院判下來,只有做手術的醫生和中介被判了刑,其他人竟然都沒事。”

“我用盡我畢生所學,想要的就是替死者討個公平公道,最後發現,我所學過的每一條刑法條例,統統做不到。”

“……”

“我知道你們想說,法治建設需要過程,未來會越來越好,可是現在的我們,就活該不夠好嗎?”

“我只是想為我心中的公平正義,做些什麽,哪怕粉身碎骨,肝腦塗地,我也不會後悔。”

他的話並非無法反駁,任何公平與正義,在以犯罪做籌碼來交換的那一刻,換回來的就再也不是公平和正義。

但同時,在場眾人也並非不能理解方誠,每一個執法者都曾在某一個時刻,曾經產生過與方誠類似的疑惑。只是此時在場的大家已跨了這道關卡,它像一道試煉,考驗著信仰和信念,跨過去,向前追尋,只要腳步不停,今日所做的一切就都有意義,倘若停下,倘若無所作為,不僅是現在的我們“活該”,未來的我們也將一無所有。

這個坎,翻越了就是試煉,是寶貴經驗和精神財富,沒能越過去,屠龍者就變成了惡龍。

方誠淪落為惡龍,令人惋惜,他此時的狀態,卻帶著一種英雄般的自豪。

在回答完他如何使得井軒的司機同意套取井軒的指紋,協助他完成這起栽贓後,他還反問起了警官們:“我可以確認案發現場那間屋子,被我清理得很幹凈,我當天偽裝成一個外賣員進入了死者租住的民房,進房間時還特意戴了鞋套和手套,怕不小心掉落頭發,偷窺下還多戴了一層浴帽。請問,你們在現場發現了什麽,能指證我到過現場嗎?”

金旭坐在一行審訊人員的最邊上,他在謹慎觀察方誠的同時,發現方誠似乎也在巡視著、觀察著現場的每一個人,包括他自己。這令他心裏升起了一種奇怪的預感。

因為證據確鑿,警方也無須在嫌疑人面前遮掩,市局一位警官道:“你記得那天你上樓和下樓時,樓道裏有什麽不同嗎?”

方誠稍作思索,立即便恍然道:“打翻的盒飯……看來我在樓道圍欄下的死角,不小心留下了腳印。”

他從前是個刑事檢察官,在偵查這事上,他的內行程度不亞於普通偵查員,反偵察水平也高於大多數犯罪分子,偽裝成外賣員進入案發地片區,到作案後離開,在附近大型商場的監控死角裏徹底換裝,甚至改變了前後的走路姿勢,全程在攝像頭裏沒有留下任何能指向他身份的線索。

市局派出偵辦此案的偵查員們對案發現場進行了數次地毯式搜索,房間內自不必說,就如同方誠所言,他打掃得很幹凈。那民房租客雜亂,人來人往,除死者居住的房間內,外部環境在死者死亡到屍體被發現的三天內,早已破壞殆盡。

方誠上樓後,進入房間內行兇的時間段裏,民房的另一位租客在樓道裏不慎打翻了盒飯。行兇後的方誠留下井軒的指紋、打掃幹凈自己的痕跡,逃離現場,出門後為了不引人注意,摘掉了鞋套,但下樓時,為了不踩到潑灑在樓梯的盒飯,一跨步,在樓梯靠近圍欄處的最邊緣踩了一腳,跨過了那一灘臟東西,但也在無人打掃的那處死角的灰塵上留下了肉眼不易察覺的腳印。他走後,打翻盒飯的租客怕房東來了看見又吵吵嚷嚷,又拿了衛生工具把垃圾胡亂收拾幹凈,沒了臟汙,旁人正常走中間,輕易不會踩到邊角上,因而方誠踩下的那一腳印,幾天後也沒被新腳印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