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第3/4頁)

溫席遠眸色一冷,一把扣住了他伸向林初葉的手。

尹新龍疼得當下皺了眉。

溫啟明已經氣紅了眼,上前就要拎尹新龍衣領要揍他,被旁邊的張成拉了開來。

“溫董,已成既定事實,現在說什麽做什麽都晚了。”

他勸著,人倒還是帶著幾分對他的內疚的。

尹新龍是已經徹底撕下了偽善的面具,使勁掙紮著想把手抽回來,對溫席遠道:“就算錄音裏說的是事實,又能怎樣?現在木已成舟,溫啟明的股權已經屬於我……”

“誰說木已成舟了?”溫席遠淡聲打斷了他,聲音不大,卻將所有人注意力全吸引到了他身上。

溫席遠沒看眾人,一把扔開了尹新龍的手,轉身,“啪”一聲在筆記本電腦鍵盤上一按。

他身後偌大的投影幕布上,《公司章程》幾個大字被打在了幕布上。

下面跟著兩行小字。

“第四節 股份轉讓

第28條,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駛優先購買權的,若其中一人為原股東家屬,即使對方為指定受讓方,依然享有最優先購買權。”

溫席遠掃了眼眾人:“這是十年前公司股東會議修改通過的公司章程,在座各位大部分應該有參與過那場會議,表決通過也是你們投下的贊成票,都還有印象吧?”

眾人面面相覷,而後爭相點頭,原本還凝重的臉上已經開始有了松口氣的跡象,除了背刺溫啟明那幾人。

尹新龍面色則是一下變得煞白。

溫席遠黑眸直直轉向他:“尹總,我記得當年您是最積極促成這個條款改動的股東之一,您不會忘了這個事吧?”

尹新龍面色已死白,緊抿著唇說不出話。

他確實是忘了,還忘得很徹底。

公司章程多是制式模板,沒有人會刻意去閱讀了解公司章程。

但溫席遠提醒了他,華言在十年前確實改動過一次公司章程。

當年公司兩個大股東合謀差點把溫啟明給弄進牢裏。在溫啟明被拘留期間,華言群龍無首的時候,那時的溫席遠雖以代理董事的身份進來,但那個時候的他太年少,表現也卑微懦弱無主見,沒有人把他放在心上,只是公司簽章還在他手上,其他人也只能先哄著他。

當時拆分華言的另一個策略就是先把公司章程給改了,那時華言的公司章程就規定了股東之間的股權轉讓同樣需經過股東大會超半數的股東同意,他們改動這個條款不成才去動了另一個,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時需先協商,協商不成再按照出資比例來決定”簡單粗暴地改成了同等條件下原股東家屬優先購買。

那時的溫啟明雖然還是公司最大股東,但比例拉得不大。其他兩大股東在條款改動後結成了兒女親家,算是家屬,這個條款一改,兩家股東一整合,股份就反超了溫啟明,因此趁著華言群龍無首時促成了這個章程修改協議,尹新龍便是其中的推動者之一,溫席遠也順水推舟地促成了這個事。

但誰也沒想到,溫席遠促成這個事之前,已經偷梁換柱成立了新公司全資控股華言,華言被新公司全資控股,那兩大股東還沒機會完成股權整合就被踢出了局,還被以職務侵占送進了監獄,至今還在牢裏蹲著。

十年的時間,尹新龍已經不記得這個小插曲,他沒想到當年一時的跟風會給自己埋下這麽大一個隱患。

在他和溫啟明的計劃裏,他是溫啟明股權的指定受讓方,甚至不用競價,不用考慮出資比例就可以順利吃下溫啟明這筆股份,就差那麽一點點,就那麽一點點而已……

他臉上的灰敗一點點凝聚。

同樣面色慘白的還有那幾個反水的股東。

誰都沒想到還能出現變數。

在溫席遠主張先通過股東表決,半數同意溫啟明的股權轉讓時,誰都沒想到溫席遠還和他們玩了個文字遊戲。

大家表決同意的是溫啟明的股權轉讓,而不是股權轉讓給尹新龍。

這就給了溫席遠操作的空間。

他們甚至懷疑,就像當年故意促成那次《公司章程》修改一樣,這次的股東大會也是溫席遠順水推舟有意促成的。

溫啟明太蠢,這麽高份額的股權留在他手上就像個不定時炸彈。

甚至於是,溫席遠故意利用這次會議釣魚,誰對公司忠心,誰有二心,一目了然。

如若不然,怎麽會這麽湊巧,全部一起背刺溫啟明,讓這場股權轉讓的決議給通過了,他也就剛好找了一半人而已。

但答案已經不重要。

長桌一頭的溫席遠兩根手臂已緩緩撐在桌上,平靜掃向他們:“按照公司法規定,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身為溫啟明家屬,我個人主張全額收購他的個人股權。有問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