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為什麽呀

不解。

大爺猶猶豫豫, 到底沒把那句‘荔枝在哪買的’話說出口,只配合地點了點頭,“好俊的小夥子。”

“是吧?”余遙眼睛亮亮的, “我男朋友這張臉真的沒話說。”

大爺大概是惦記著孫子,不想多聊,這把年紀對俊小夥也不感興趣,離余遙遠了些,想結束話題,但余遙仿佛打開了話匣子, 主動湊過去, 拉著大爺相見恨晚似的,一陣誇他。

會做飯啊, 待人好啊,性格溫柔, 沒脾氣等等。

很多優秀品質他都不確定自己有沒有,余遙就往他身上冠。

被她拽著的大爺到地方了,是六樓,跟她一個樓層, 余遙發現後眼睛更亮,跟著大爺同行, 又聊了許久。

大爺可能也沒想到,年輕人居然可以啰嗦到這種程度。

他孫子也一直眼巴巴看著余遙手裏提著的荔枝。

方堰嘆息一聲,叫住在岔路口打算跟大爺分開的余遙, 從她手裏的提袋內抓了一把荔枝給小朋友。

小朋友看他的眼神像救世主, 滿滿都是感謝, “謝謝哥哥。”

余遙這個沒有眼力見的, 雖然不明所以, 不過還是捏了捏小朋友的鼻子,糾正道:“是哥哥和姐姐。”

“謝謝哥哥和姐姐。”

“祝哥哥和姐姐長長久久,幸福美滿。”

小孩奶聲奶氣跟著喊:“哥哥姐姐長長久久,幸福美滿!”

余遙終於滿意了,又抓了一把荔枝塞小朋友衣服後的帽子裏才跟大爺與小朋友告別,拉著他心情很好的回家。

進門後走到廚房,邊往冰箱放剛買的菜,邊道:“艷艷,我們今天不在家裏吃了吧,我帶你去到處轉轉,熟悉熟悉環境?”

看來她還沒有炫耀夠。

方堰心裏明鏡似的,沒有拆穿她而已。

周圍環境其實他早就自己探過,剛來的第一天,她去上班後他一個人無聊,沿著街和商場上上下下走過一趟。

他的記憶力一向很好,基本已經摸清了哪是哪,不需要再去一次,不過難得余遙有這個興致,他沒有拒絕,答應下來。

“好。”

余遙很開心,加快手上的動作,兩三下塞好,拉著他就想出門,方堰阻止了她。

“我去換身衣服。”他身上穿的還是早上上班的襯衫西褲,不適合去玩。

說是到處逛逛,其實就是吃吃喝喝。

余遙愣了一下,“好,你快點。”

她是不想換的,嫌麻煩,幹脆坐在一邊的沙發上等著方堰,眼看著他進了屋,打開衣櫃挑挑揀揀。

門沒關,余遙將他的動向看的清清楚楚。

方堰文雅,動作再急也快不到哪裏去,余遙撐著下巴,只能幹巴巴等著。

邊等邊想。

有點體會到男朋友等女朋友化妝、換衣服挑選裝飾的痛苦了。

不過方堰換好出來,她又覺得挺值。

因為好看。

很少見他穿日常的衣服,只偶爾那麽幾次,回回都有一種貴族公子的感覺。

今天這身也很顯貴氣,黑色的真絲襯衫,和同色的褲子。

他很白,被這個色澤一襯,更顯白皙,像冬日枝頭上落的新雪,無人踏足,也無人觸碰,是最幹凈最聖潔的。

叫人有一種多瞧兩眼都是褻瀆的感覺。

骨相和身姿太過出彩,就算是路邊隨手要的衣服都能穿出高貴買不起的樣子,更何況特意根據他身形裁剪,完全貼身合適的私人定制。

更好看了。

裹著他漂亮的身子,只露出一雙纏了紗布的手,和一截玉一樣的修長脖頸。

上面隱約有幾個小小的青紫藏不住,悄悄露出頭來,更給那白鶴似的雪頸添了一抹色彩。

余遙看了看他,再看看自己。

她今天也是一身的黑,立領的長袖T恤,像襯衫一樣,不仔細看還以為倆人穿情侶裝呢。

唯一的不同是,方堰比她多了一件紫色的無袖薄衫,微亮眼的色澤,看起來就像他那邊是情侶裝中的女裝,她是男裝一樣。

女孩子的衣服會比男孩子稍微花哨一點。

這個詭計多端的男人呀,悄悄把自己打扮的比她出色。

余遙眨了眨眼,還是沒忍住,跑過去拉著他的手,黏黏糊糊跟他挨在一起,下樓去商場玩。

剛剛還有人懷疑她是保鏢,他是老板,衣服一換,像一對情侶似的,不用刻意說人家就知道了。

買奶茶,人家會順帶問,你男朋友要嗎?

喂,你男朋友的東西掉了。

你男朋友在哪找的,好帥啊。

‘男朋友’‘男朋友’,這個稱呼就像給他冠了她的所有權似的,聽一聽就覺得開心。

認識的,不認識的還會在提起他的時候,前面加個‘你的’‘你男朋友’類似的話。

余遙很喜歡,為了多聽聽,沒少拉著方堰到處跑。

方堰外表是二十來歲的青年,實際上內心是七老八十的爺爺,很少有年輕人的樂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