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第3/4頁)

“說得好像某人的花蜜很少似的。我數過的,這幾天,某人開花次數明顯更多,秦林青史,冠妻姓是對的。”秦時鉞略得意說道。

“是嗎?”林青意求勝欲被激起。

“難道不是某人開花的次數更多嗎?”自己可是用事實說話。

林青意笑了笑,也不否認。秦時鉞大概忘記了有句話,叫作驕兵必敗。

秦時鉞見林青意笑,感覺心裏酥癢,啊啊啊,想她,想她,還想做她。

今晚秦時嵐回家了,不會回來,讓可以暫時不用面對她的孔慧致松了一口氣。

孔慧致想到自己和秦時嵐結婚,並已經結婚了一個多月,還是覺得這一切發生得很荒唐。若是早知道自己會跟秦時嵐結婚,孔慧致說什麽也不跟秦時鉞離婚了。反正,林青意也不喜歡自己,還不如繼續和時鉞那有名無實的婚姻。至少面對時鉞不會像面對秦時嵐那麽有壓力,而且至少不會丟人。和人家妹妹離婚不到三個月,又和人家姐姐結婚了,傳出去孔慧致都能想象得到別人異樣的目光,以及背後的非議。所幸,目前知道她們結婚的人,還不太多。

可世上,並沒有早知道這回事。

孔慧致幽幽嘆氣,自己慘兮兮的時候,卻還要看著自己曾經喜歡的人和自己前妻好上了,那恩愛秀得自己都羨慕嫉妒。羨慕嫉妒就算了,還得當起中國好前妻,主動替她們辟謠。

前妻和自己離婚,那是脫離的苦海,尋找到了自己新的幸福,自己呢,從一個坑裏爬出來,卻掉入了另一個更大更深的坑。

孔慧致心想,人大概是有命的吧,自己大概就這命了。

有位教授說:“人生四十歲不知命,是悟性太差。”自己才剛好30歲,這麽早就認命,這算不算是悟性太好了?孔慧致自嘲的想到。

孔慧致的媽媽,原是張家大小姐,喜歡跳舞,卻愛上的自己跳舞的搭档。孔慧致的外公自然不同意這門門不當戶不對的婚事,甚至以斷絕關系要挾她媽媽。她媽媽還是毅然下嫁。

父母都是舞蹈家,在父母的基因和家庭氛圍的熏陶下,孔慧致也很喜歡跳舞,也表現出過人的舞蹈天賦。

一家三口的生活過得不算富裕,卻還算平淡幸福。

直到八歲那一年的車禍,她爸爸和媽媽在舞蹈表演完一起歸家的路上,發生的重大車禍,她爸爸當場死亡,她媽媽重傷變成植物人。

雖然她媽媽和張家已斷絕關系,但是她媽媽到底還是張家的女兒,從來沒見過面的張家舅舅出現了。或許是因為自己長得很像媽媽的緣故,她舅舅把她帶回張家撫養,並支付她媽媽的醫療費,供她跳舞。從此,她就過上了寄人籬下的生活,也欠起了張家口中的兩份巨大恩情。

張家咬定自己欠他們兩份恩情,孔慧致就知道,自己逃不掉,必須償還兩次,他們才會滿意。不,他們只要自己還能榨出利用價值,就不會死心。不過在孔慧致看來,這一次他們之間算是徹底兩清了。被張家賣了兩次的她,已不想和張家再有半點瓜葛,這一次也總算能從張家徹底脫身了。

這大概是一堆爛事中,唯一的好事吧。

秦時嵐不在,孔慧致感覺整個房間都透著一股自在感。現在她才真正注意起自己所在的環境,秦時嵐這套房子非常大,大得讓人覺得有些空曠。可大概是平時秦時嵐的存在感太強,只要她在的時候,孔慧致只感受到壓迫感,並沒有感受到空曠感。

從簽下協議,她們領證之後,她就被迫搬進了秦時嵐的房子。

和秦時嵐結婚後,孔慧致才知道自己當初和秦時鉞結婚的時候有多自由,她的前妻是有多麽善良可愛。有對比,才有千金難買早知道的後悔感。

其實秦時嵐除了一堆繁瑣的規定外,倒也沒做什麽過分的事情。但是秦時嵐的規定太多,讓孔慧致少了很多自由感,讓她有種已婚的被約束感。

比如規定:自己必須和她一起住在這套房子內,過著正常妻妻的生活。

比如規定:每天晚上都要陪她一起吃飯。

還比如規定:要履行妻子義務的時候,自己不得拒絕。好在還有半年的緩沖期,這半年不會勉強自己。這也就意味著,自己和秦時嵐雖然是協議結婚,卻是真的有妻妻之實的婚姻,和自己前段婚姻完全不同,讓孔慧致再次懷念起起前妻的好。不過好在有半年的緩沖期,孔慧致得以暫時的逃避。

除此之外,還有很多細瑣奇怪的規定。這讓孔慧致覺得秦時嵐不愧是商人,還是那種對員工要求嚴苛無良的老板。

在孔慧致印象中,秦時嵐一直都挺忙的,可是和自己結婚之後,竟然天天準時下班。下班就算了,她竟然每天晚上都會親自下廚,廚藝出乎意料外的還不錯。為什麽肯定她是為自己做飯呢?因為每頓飯之前,還沒下班,就會發信息問自己想吃什麽?而且做的,還真就是自己點的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