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萬艷書 上冊》(16)(第3/5頁)

萬漪紅著臉,偷眼向遠處的溫雪和涼春看去,她們倆正拉著手貼面說笑,一點兒也沒有注意自己。

萬漪撫著火燙的半邊臉,臉上的刺痛把所有童年的卑微、惶惑、討好……一一召喚而回。被貓兒姑栽培了一場的伶俐雛妓渙然無存,只剩下一個戰戰兢兢的“小螞蟻”。

“可我沒錢哪,娘,你難道叫我去偷去搶?”

“那就去偷、去搶!你們這院子蓋得好像衙門一樣氣派,就扒下塊磚頭也能賣錢。”娘往身後了一眼,婆子們正押著被逮住的書影往這裏來,她擡腳往萬漪的腳面上一跺,沾著汙雪的鞋底子在女兒的鞋面上留下了一個擦不掉的黑印。“你們班子的媽媽防著我,下一次見面不知多早晚,長話短說。我每一天還來這門外等你,不管你弄著什麽就想法子遞出來給我。不過我最多等你到年二十五,二十六一早我就回順德去。你要躲起來不見我,你二妹就只能下窯子裏過年。聽懂了沒有,小螞蟻?”

婆子們從後頭奔過來,揪起了萬漪,“你也想私逃不成?起來,回去!”

萬漪的敘述在這裏又中斷了許久,她抽啜了幾聲:“回來後我左思右想,我要真弄不出錢,我爹娘一準把我二妹賣進下等窯子當丫頭,年歲一到還得出台接客,我二妹這輩子還有什麽指望?我這個大姐怎能夠坐視不理?”

書影點點頭,“所以你打起了白鳳的主意……”

“我記起來你常說鳳姑娘大手大腳,丟了貴重東西也不過問,我就想,要不然從她那裏拿點兒什麽叫我娘去當鋪裏兌錢好了,等我以後賺了錢,再照原樣兒買了還給鳳姑娘。就這樣,二十四那天晚上我終於橫了心。我藏在樓下,一等鳳姑娘他們帶著人離開就悄悄摸進屋。我本打算從她妝台上翻一件不起眼的首飾,可我瞧那些首飾一件比一件華麗新奇,叫我娘那種穿戴的拿去當鋪裏準得惹人生疑,八成給當成做賊的扭送官府,我只得作罷。誰知走都要走了,卻發現飯桌下有只錢袋,我撿起一瞧,裏頭全都是銀票,數不出一共有多少,總之老厚一沓。我心想,首飾追得出主人,銀票還不都長一個樣?這是老天爺可憐我呢。我就這麽一下子鬼迷心竅,拿了錢袋就跑。我先前只聽人說你被鳳姑娘關了禁閉,還以為你被鎖在另外什麽地方,絲毫不知你就在堂屋的小閣樓上,屋子裏失竊竟會連累到你,我、我可真渾哪……”

“姐姐別這麽說,不知者不罪。”

萬漪把滿臉涕淚在袖上隨便一擦,又深深吸了兩口氣道:“鳳姑娘叫我去和你套話的時候,我的心真跟被撕成了兩半似的。我若認下了賊贓,我二妹就算是沒救了,我不認,又白白害了你。逼到這份兒上,我惹下的禍事只可我出頭來收拾。我去找了媽媽,總歸是把她說服了,她答應瞞著鳳姑娘留下你,送我去陪客。二五一早,我一出大門就見我娘在墻根下等著,我求押車的婆子讓我和我娘告一聲別。我偷偷把錢塞給她,叫她別出聲趕緊走,然後我就上了車……”

書影張了張嘴,“姐姐,你到底去了——”但她想問的還沒問出口,雙唇已被幾根沾著淚的、哆哆嗦嗦的手指封住了。

“別問,書影小姐,那輛車把我帶去哪兒、帶給誰、他又對我做了些什麽……這幾天在我身上發生的一切,你一個字別問,答應我,永永遠遠也別問。”萬漪的臉龐也哆嗦著,似乎只經一問,就會破碎一地。

書影在唇邊握住了萬漪的手,把那些苦澀的手指擱在自己的嘴唇上摩挲著,無言地點點頭。

好長一段時間,房中只聽得到簌簌有聲的鼻息。還是萬漪先收了淚,回握住書影道:“可有件事情我要告訴你,你說鳳姑娘大發雷霆絕不會只因為丟了錢,真叫你說對了。那錢袋裏除了銀票,還有一封信。”

“信?信上說什麽?”書影見萬漪的樣子,旋即也自愧一笑,“我忘了你不識字。那信呢,你是不是給毀了?”

萬漪搖搖頭,“我七八歲時有一回跟娘去打短工,那家的主人是個秀才,我幫著娘給他掃屋子,扔了幾張寫著字的紙,結果那秀才說是他的文稿,把我罵了個狗血噴頭不說,連當天的工錢也沒付,氣得娘也把我狠揍了一頓。此後但凡見著有字的紙張,我都恭恭敬敬供起來,絕不敢毀棄。所以一見錢袋裏有張字紙,我還當是鳳姑娘寫的什麽詩稿,想著找機會塞在哪兒還給她,後經你一說她必是失落了見不得人的東西,我才回想起,上頭似乎有人們常說的‘擡頭’和‘落款’,那應該就是信,對吧?信我藏起來了,眼下該怎麽處置?要不我取來你認認,看裏頭寫了什麽秘密,是不是鳳姑娘的‘把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