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第5/7頁)

衛孟喜一行是在市裏逛夠了才往回趕的,來的時候不早不晚,剛坐下一會兒,門口就簇擁著進來四名胸前戴紅花的老人。

衛孟喜抱著孩子的手一僵,眼睛下意識就落後面那個中年女人身上。

四十出頭的孟淑嫻,比養尊處優的李母還年輕,主要是沒吃過苦。衛父雖然走得早,但活著時候夫妻恩愛,讓她做了七年十指不沾陽春水的富太太;後來的老謝,雖然急功近利,把“晉升”倆字寫腦門上,但不知是出於真愛還是為了穩住她的目的,對她也很寵愛。

就這樣,四十歲的孟淑嫻,外形風韻猶存,神情中還保留著小女孩的天真浪漫,誰不得誇她命好呢?

衛孟喜心裏暗暗嘆口氣,傻也有傻的福分。

她在看別人,別人也在看她。衛孟喜實在是太漂亮了,往日裏不修邊幅就能鶴立雞群,此時穿上淺綠色的收腰連衣裙,頭發披散下來,又塗了恰到好處的口紅,簡直就是人群裏當之無愧的風景線。

孟淑嫻一開始只是覺著這個女同志挺漂亮的,也不知道是依然的啥朋友,或者是李家的啥親戚。同為漂亮女人,她也忍不住要多看兩眼,可越看吧越覺著有點眼熟。

衛孟喜把呦呦遞給衛東根寶,根花用幹凈的小手,小心地幫她捋了捋裙子,確保前面後面都沒有一個褶皺。

“媽,謝叔叔。”

老謝也愣了愣,摘下眼鏡揉了揉眼睛,“依依?”

以前的“謝依依”雖然也生得漂亮,但跟孟淑嫻這樣的金絲雀不一樣,她膽小,怯懦,無所依仗,家裏來客人的時候永遠像只小鵪鶉一樣縮在角落,但她還是一只眼裏有活的小鵪鶉,知道給客人端茶倒水,給他提拖鞋,給妹妹拿書包。

本來一開始他也是不願養這個拖油瓶的,但耐不住妻子苦苦哀求,最關鍵是這個女孩真的很懂事很乖巧,幾乎不哭不鬧,還會經常用自己辛勤的勞動討好“謝叔叔”。

唯一的忤逆,就是改名那一次。

剛隨母親改嫁過去的時候,謝鼎曾經想給她改名“謝依依”,正好跟親生閨女相配,可衛孟喜那時候剛喪父不久,很反感繼父著急忙慌抹除生父印記的樣子,哭著鬧著不同意,那是她在謝家唯一一次大哭大鬧,後來也成了繼父不讓她繼續念書的原罪之一。

衛孟喜笑了笑,周圍賓客只覺眼前一亮,美人笑起來比不笑那是好看一萬倍啊。“看謝叔叔記性,我叫衛孟喜,不叫謝依依。”

就在眾人疑惑他們到底是啥關系的時候,衛孟喜迅速地一把握住孟淑嫻的胳膊,從眼裏擠出兩滴眼淚,“媽,這麽多年不見我可想死你了。”

孟淑嫻就像一只被主人圈養多年的金絲雀,好吃好喝供著風吹不著雨淋不著,連神經反應也慢了半拍不止,半晌才說:“你是小喜?”

那個駝背含胸,不敢用正眼看人的小喜,什麽時候變得這麽擡頭挺胸,這麽好看?

此話一出,所有賓客倒吸一口涼氣,這是親媽?這世上還有不認識自己親閨女的母親?

李家父母已經聽李懷恩說過,兒媳婦有一個異父異母的繼姐,此時哪還有不明白的?兒子的大喜之日可不能成為親朋好友的八卦之日,“小喜是吧,可真漂亮,你能來依然和懷恩不知道多高興,大家都趕緊入座吧,今兒一定要吃好喝好,啊。”

搞婦女工作的侯愛琴,幾句話就把大家夥的注意力轉移到吃席上來——這一桌菜可實在是太豐盛了!遠超這個年代的酒席水平,難怪大家都說李家不一樣了,李家兄弟倆一個在機關,一個在礦務系統,往上數三代都只是泥腿子,可耐不住兄弟倆官運好能力強啊。

要擱舊社會,倆一窮二白無父無母的小夥子,想要出人頭地那就是做夢,可新社會不一樣,抓住機遇,泥腿子也能變身城市名流。

作為兄長的李奎勇一家也來了,看見衛孟喜也怔了怔,這是小陸家屬?上一次見的時候頂多覺著是個漂亮的小女同志,現在總覺著哪裏不一樣了。

見李家老小十幾口人全看過來,衛孟喜無比慶幸自己今兒這八十多花得值。衛紅根花是有衣服穿,還有裙子,可那都是李茉莉送的,萬一讓李家人一眼看出來,不說啥也就罷了,要是說點不中聽的,這不是傷害孩子自尊心嗎?

李茉莉挎著小皮包,咚咚咚過來,摸了摸根花腦袋,“小衛雪,你也來啦?”

她對這孩子的喜愛從不掩飾,但對同樣眼巴巴的衛紅就視若未見。

衛孟喜輕輕撫了撫衛紅的頭發,“你呀,不是念著要吃席嘛,可別把新衣服弄臟啊。”

果然,新衣服和吃席來得太快,快到衛紅都來不及悲傷。在紅星縣那邊吃席是不興帶小孩去的,但在金水礦嘛,很多都是雙職工家庭,不可能把孩子扔家裏,所以只要能自己吃飯的小孩都能有一個座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