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第2/3頁)

聞人奕當即決定復讀,反正他高考估計也考不了什麽好大學,還不如放棄這次高考,明年再戰。

他斷了所有的玩樂,一心只有學習。

他牟足了勁兒,終於在一年後擦線考到了H大。

聞人奕狂喜,似是覺得只要自己考好,他叔叔的病就能好。

季樂魚聽著助理的話,嗤笑一聲,問他,“所以呢?他的病好了嗎?”

“大三的時候基本上好了,後期只要繼續吃藥,保持良好的心情就好。”

“他叔叔很欣賞林非,——您也知道林非在校期間拿了很多獎,很出名,所以後期林非他們創業時,聞人奕就也加入了他們。”

“呵。”季樂魚眼裏滿是諷刺。

這世上,有些人求都求不來的東西,卻在有些人眼裏不值一提。

這樣的蠢貨,活著有什麽用?

還不如死了算了。

季樂魚揮了揮手,讓自己的助理出去。

他嫉妒聞人奕,瘋狂的嫉妒。

嫉妒他父母還健在,叔叔還活著。

嫉妒他犯了錯,大錯特錯,卻依然可以挽回。

可是他呢?

他做錯了什麽?

他從小偽裝著自己,裝成好孩子,裝成乖孩子,然而上天卻還是帶走了他的父母,帶走了他的叔叔。

他有什麽錯?

為什麽不給他挽回的機會?!

季樂魚一拳砸在了桌上,所以說,他這輩子,都不會向上天妥協。

原書並沒有提聞人奕的叔叔叫什麽,他叫什麽不重要,“叔叔”這個身份才是最重要的。

不過還好,林洛清想,這一世聞人奕早早被卷了起來,季嶼霄是叔叔,聞自明也是叔叔,季樂魚對季嶼霄好,所以他也相應的學會了對聞自明好。

這個觀念早在聞人奕小時候就已經被植入他的意識,所以即使他青春期再叛逆——哦不,他雖然有青春期卻沒有叛逆期,因為林非和季樂魚沒有,或者說,他青春期的叛逆全都體現在對林非和季樂魚的不服輸上了,所以林非拿第一,他也想拼命拿第一,林非去競賽,他也想努力去競賽,最後林非考了H大,他也被卷著考了H大。

就這麽,把青春期躁動又多余的精力消耗完了。

他沒有和聞自明惡言相向,讓他離開自己,聞自明也沒有因此拼命拍戲,從而埋下病根。

他們雖然殊途同歸,依然走向了聞自明欣賞林非,聞人奕加入林非的創業隊伍這個結局,卻避開了聞自明的傷病,聞人奕的墮落以及聞人奕父母的心力交瘁。

這是林洛清沒想到的,但這樣的發展卻很令他開心。

他笑著和聞自明碰了杯,在吃完飯後,和季樂魚回了他們的總統套房。

——是的,這次拍戲,季樂魚已經有資格住總統套房了。

熟人拍戲,再加上制片又是林洛清,《滿載繁花》可謂是比《驕陽》拍的更順利。

這部片子是李導拿手的喜劇中包含溫情,溫情中不乏歡樂的題材,季樂魚飾演的燕繁跳脫熱鬧,玩世不恭,可以說是劇本的戲眼所在。

雖然都是少年,但是燕繁和慕陽卻是截然不同的兩種人,一個天馬行空,一個野蠻生長。

兩個人如果遇到,應該能成為很好的朋友。

這個人物對季樂魚而言並沒有什麽挑戰,只是偏偏和他搭戲的聞自明和侯文昱都是影帝級人物,一舉一動都可謂是戲裏有戲,硬生生把劇本設定一般的人物演出了亮點,以至於戲眼都有了輕微的偏移。

林洛清看著,忍不住下戲之後,給季樂魚補了補課。

他很認真的和季樂魚講道,“你看啊,你演戲沒什麽問題,你的演技很好,但是你沒有演戲的意識。”

季樂魚不解,“什麽意思?”

他還沒有演戲的意識,他都快把人生當成自己的永不停歇的片場了。

“演員演一部戲,不僅是詮釋人物,更是讓大家認識這個人物,記住這個人。”林洛清解釋道,“你演燕繁,可是你有想過怎麽讓大家記住燕繁嗎?燕繁本身的特點很多,他很抓人,但是你看回放的時候,你覺得你的視線是在你身上還是你聞叔叔身上?”

“是不是會不經意的,視線就跟著你聞叔叔跑,這就是因為他在演戲的時候下意識的想讓大家記住他這個角色,理解他,所以他努力的發掘出他可以被喜歡的,被人津津樂道的點。就像畫畫,那麽多畫都陳列在一個展廳,你不能畫出來就行,你還得讓人記住你的畫,一想起這個展廳,就想起你的畫,這才算成功。”

季樂魚似是有些明白他的意思,重新看起自己的劇本。

聞自明也很快意識到了這個問題,在看完回放後,去找季樂魚重新走了幾遍戲。

這要是換成其他人他才懶得費這功夫,演戲就是這樣,盡自己的能力發揮,沒必要誰讓著誰,他是影帝,他演的好這很正常。至於別人比不過他,那是別人的事,難道他還得為了別人自降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