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第2/2頁)

讀書人的記性自然是好的,確認自己記清楚之後,顧舟回摸出一只火折子,將它焚毀了。

記在腦子裏,才是最安全的。

——

返回雲州城後,裴臨轉頭去了一處典當行。

這裏也是他的產業,他和手下時常在這裏落腳見面。

見他來,原本正閑坐著喝茶的元柏起身迎了上來,道:“三郎,我正好有事同你稟報。”

裴臨睨他一眼,不鹹不淡地道:“這兩日清閑,喝了幾盞茶了?”

元柏摸了摸自己的後腦勺,嘿嘿一笑,和裴臨一起往內間走。

內間無人,好說話。裴臨問他:“那裴煥君手底下的兩處鐵礦,可摸清楚是怎麽滲進去的了?”

元柏點頭,道:“主官早就和他暗通款曲,一起應付朝廷的監察罷了,在帳上做些手腳,偷偷留下一部分,不是難事。”

裴臨又問:“采礦之人皆有定數,要登記造冊,人多口雜,有心之人若查,是能歸總出來的。此事他是如何解決?”

元柏默了默,話音有些沉痛,他說:“買賣人口,畜養私奴,像養畜牲那般,不見天日,自然無人得以探聽。”

果然,不論是宏大的偉業還是癡願,背後總是浸著淋淋的血。

裴臨也沉默了一會兒,才繼續往下道:“替我偽造一封書信,佯作是從長安送去範陽的密信。內容,我草擬給你。”

元柏應下。

似乎沒有旁的急事了,他終於吐出了自裴臨進來便憋著的那個問題,“三郎,你這攥著的……是個什麽東西?”

元柏指了指他的右手。

裴臨低頭,緩緩看向掌心的那只荷包。

過來的一路上,他其實都刻意地忽略了它。

她贈予的物件,那小書生就這麽輕易地拋下了,可真是識時務。

裴臨只覺自己好笑。

不是他的東西,就是奪了來,又能怎樣?

雖然這只荷包針腳粗陋、毫無技藝可言,看起來就像是成衣店裏的添頭,十文錢能買三只的那種……

不過,越是如此,裴臨越是篤信這是姜錦的手筆了。

她重來一世也不可能變成個精湛的繡娘,若是個花團錦簇鴛鴦戲水的繡件,他反倒不覺得會是她的手作。

想到這兒,他的掌心莫名有些發燙,像是被強取之物灼傷了。

裴臨眼神黯淡,復又合攏了指掌。

不是予他的,那又如何?

這只荷包,現在就是在他手裏。

方才的猶疑已經被裴臨盡數拋在了腦後,他現在只剩下一個念頭。

他要強留住這一切,哪怕與他無緣亦無份。

就讓她討厭他吧,裴臨想,他不在意,至少恨也是一種濃烈的情緒。

作者有話說:

不是要強取豪奪的意思,只是這狗子不打算停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