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五章 鹽政與贖罪(第2/3頁)

太昌六年(537年)十一月初七,高澄回師洛陽,過往只是寡婦們投瓜相迎,如今卻多了許多被放為民戶的婢女。

高澄不得不使用疑兵之計,大軍大張旗鼓由建春門進門,自己則領著親衛與家眷及兄弟們繞道城北,走大夏門入城,讓一眾熱情的婦人們撲了一個空。

沒辦法,身為外婦的元靜儀獲封東海公主,這樣的殊榮太具誘惑。

河陰之變死難公卿兩千余人,距今也不到十年,妻妾之中,有的是出於各種原因不得已守寡的婦人。

一旦被高澄相中,所有問題迎刃而解,不少元姓孀婦也盼著能如元靜儀、元玉儀兩姐妹得一個公主封號的風光。

甚至就連收納妃嬪的瑤光寺,也有不少帶發修行的女尼也動了俗心。

對於大多數人來說,有得選的話,誰又願意大好青春常伴青燈古佛。

只是她們相較於寺外之人,還是拘謹了些,只敢暗地裏讓婢女請高澄往瑤光寺進香。

高澄忙於政務,且畏懼人言,並沒有堂而皇之的赴約。

至於私底下是否與元詡、元朗、元恭、元曄等人的皇後及妃嬪有過接觸,不得而知。

興許是沒有的,畢竟小高王不好女色。

忙於政務並非高澄的托辭,回到洛陽的他立即前往中書省,以中書監的身份擬定政令:

規定食鹽禁止私人買賣,鹽商直接按市價扣除稅金,直接兜售給各地官府商鋪,官府商鋪再繼續以市價販售給民眾。

這一行為相當於產銷分離,產鹽的鹽商不參與販售,有官府這個大客戶一口吃下,加快了資金周轉。

而官府以市價代為銷售,但進價已經扣除了稅金,從而防範鹽商逃稅。

食鹽也是硬通貨,不愁銷量。

無需擔心積累大量食鹽滯銷的可能,大不了送來洛陽,讓高澄充作軍餉、官俸。

更無需擔憂鄉民老死不出鄉這一問題,其他朝代說到底是民眾貧困。

這一點在如今的東魏暫時不存在,雖然不可能人人都能得到最高額度授田,但是日子確實過得舒適。

有了盈余之後,也會產生貿易需求。

其它朝代窮得兩股叮當響,往縣城跑什麽。

高澄沒有讓商鋪派人下鄉兜售,在市場銷售有市司、稅吏等人的監管,所販價格大體能維持市價,真要下鄉售賣,誰知道能喊出什麽價格來。

不必無視底層民眾的生存智慧,縱使沒時間進城,他們也會組織信得過的人統一進城購買。

他們或許缺乏長遠目光,但小人物的小聰明從來不會少。

高澄考慮過是否明文推動這一行為,然後將這一類人任命為鄉吏,從而使得權力下鄉。

但仔細思考一番後還是放棄,暫時莫要把士族們逼迫過甚,鈍刀子割肉,慢慢來。

而且這一行為帶來的可能後果也值得好好思量。

高澄為了防止出現胥吏牟利的可能,在充分考慮到如今的食鹽市價,特意為食鹽暫時恒定了一鬥20錢的價格,只做薄利多銷。

主要關東、河北、淮北都有產鹽地,運輸成本低。

能不能定更高?當然可以,武則天時期食鹽最高一鬥500錢,是唐太宗時期一鬥20錢的25倍。

到了開元盛世鹽價降至一鬥10錢,為了斂財,實行食鹽專賣後,鹽價立即張至一鬥110錢。

唐朝中後期食鹽售價也大體維持在200至300錢之間。

相比於唐朝的斂財手段,高澄那點人頭稅也只是人家一鬥鹽的價格。

這也是他必須恒定鹽價的原因,市價是有波動的,誰也不知道在地方諸多勢力的勾結下,胥吏們能喊出多麽離譜的市價。

武則天時期一鬥500錢,比高澄治下四名成年人一年的人頭稅還要高了20錢。

高澄關於鹽務的政令一經推出,並未掀起任何反對聲音,用市價扣除稅額,直接兜售官府商鋪,再由官府以市價轉售民眾。

這樣的行為,誰也指不出哪裏的不是。

薄利多銷之下,鹽販們賺得是少了,但有官府這個大客戶,不愁銷路,而官府為鹽商提供這樣的便利,若還要反對,用意昭然若揭,無非是想逃稅,或者擾亂市價。

這兩種行為都將被重拳出擊。

高澄在四州煮鹽,置鹽灶2666座,也是他打低鹽價的底氣。

百姓們對於恒定鹽價的行為更是交口稱贊。

高澄做了這麽一件大好事後,也難得放松自己,領著親衛趁夜應北魏第十五任天子元朗的皇後之邀,往瑤光寺外一處別院互相參禪。

小高王這樣的正人君子肯定是不會進瑤光寺的。

但一想到元朗年僅19歲便讓自己老丈人元亶用棉被悶殺。

高澄覺得自己身為元亶的女婿,有義務替元朗照顧家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