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逃婚女配又跑了4(第2/2頁)

聞人南來了以後肯定是和聞人奚睡在一起的,要不然家裏也沒別的地方了。

晚飯簡單得很,一鍋粗糧粥,一人一個雜面饅頭賠上自家做的小鹹菜,就是晚飯了。

原本家裏的經濟條件還不錯,父子兩人都是機械廠的工人,有自己的工資,加上這些年的存款,也確實有一些,不過聞人東之前定親,崔紅的彩禮將家裏的存款都耗得差不多了,接下來家裏的夥食自然要差一些。

聞人南看著桌子上的晚飯,隱晦地撇撇嘴。

崔紅家裏要那麽多的彩禮,換了是她家,這親事直接就不做了,反正聞人東是機械廠的工人,年紀也不大,還怕找不到好對象嗎?

不過面對吳翠芬夫妻兩個,聞人南是不敢表現出來的,否則的話以後就別想來他們家了,就連聞人西這個當女兒的都不敢說什麽,她一個侄女能管那麽寬?

聞人南也知道過猶不及的道理,晚上倒是沒有繼續抓著聞人奚說和韓國棟之間的那點事情,老老實實睡覺了。

第二天一早,聞人南幫忙做了飯,然後就和聞人奚約著一起出門逛逛。

吳翠芬以為兩人是出去散心的,也沒想太多,還給聞人奚拿了一塊錢,讓她出去的時候買點吃的什麽的。

現在一塊錢的購買量可不是之後可比的,一塊錢可以買不少東西了,不過貨幣價值又要比七十年代差上一些。

從運動結束後,或者說從上層領導做出在南邊試驗的決定後,周圍的人都能感覺到變化。

不過最近城裏的氛圍其實不怎麽好,因為之前知青大規模下鄉,而現在則是知青大規模返程,城裏的人也要比從前多一些,路邊還有人擺攤賣一些小東西。

那些顯然都是回城的知青。

聞人南也注意到了。

聞人奚完全沒有動那一塊錢的意思,反正吳翠芬是背著聞人南給她的,她可不願意花在聞人南身上。

雖然不多,但聞人奚寧願買了東西送給吃不起飯的孤兒,也不想花在聞人南身上。

逛了一圈,聞人南就找借口說要去看看買點東西送給聞人奚當結婚的禮物,作為驚喜,不能讓聞人奚看到,要等到結婚的那天才行,然後就一個人離開了。

聞人奚:“……”

這理由真不走心。

原主當初還信了的。

聞人奚大概能猜到她想做什麽,想了想就跟了上去。

聞人南並沒有直接去目的地,而是先找了個偏僻的角落給自己換了個裝扮,臉上也擦了灰,不是特別熟悉的人看到她,都不可能相信眼前這個像是懷孕了的中年婦女居然是聞人南。

換好了東西,聞人南就探頭探腦,避開人走了。

聞人奚輕松地跟在她身後,並沒有讓她察覺到不對。

一直到看著她進了一個有名的鬼宅,這才停下步伐。

這家原本是個大戶人家,只不過運動中一家子都沒了,從上到下,一共八口,全部沒了,最小的只有六歲而已,因為一家子死得太慘,這裏就變成了有名的鬼宅,陰森森的,基本沒人過來。

聞人南過來這裏,想來這屋子裏定然是藏了什麽珍貴的東西了。

事實確實像聞人奚想的那樣。

這家原本是大戶人家,否則也不會在運動的時候遭殃,家裏確實有些家產,但不過當初運動的時候家裏就幾乎被翻遍了,值錢的東西早就被人拿走了,那麽聞人南要找的就是主人家藏起來的金子和錢。

那算是主人家給自家留的後路,聞人南根據上輩子的記憶知道,主人家當初那個六歲的孩子其實沒死,逃了出去,多年後才又回到老宅,取出了長輩藏起來的金子和珠寶,這件事當時還上了新聞,所以聞人南才會知道。

她現在就是過來找金子的。

至於她現在拿走那些金子和珠寶,主人家那個六歲的孩子回來後找不到要怎麽辦,那就不在聞人南的考慮中了。

老天爺讓她回來,又讓她在去世之前看到那個新聞,這不就是專門送給她的金子嗎?原本藏起來的這些東西就是誰找到算誰的,誰讓那個孩子現在還在外面躲著不敢回來,那就便宜自己了。

聞人南按照新聞中說的打開主臥床頭下的地磚,挖了一會兒才終於挖到一個木箱子,頓時驚喜地捂住了嘴。

這可是金子啊!

聽說好幾根金條呢,還有一些珠寶首飾!

發了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