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論夫妻(第3/3頁)
但,也僅僅是“快要”,這麽多年的磨礪,豈是他三言兩語就能忘記的?
“道理是一回事,現實又是另一回事,若人人都能做到,大家都是聖人了。”她疑問,“我有自己想做的事,你能怎麽支持我呢?”
謝玄英問:“你想做什麽?”
這次,她思考了很久,才說:“我想讓自己過得更好,讓百姓過得更好。”
說實話,程丹若對自己的能力並不自信,不認為自己能改變世界,這太難了。她只是一個普通人,只是有點不甘心,想做點什麽。
至於能做到什麽地步,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能力大,就多做點,能力小,就稍微做一點,無愧於心罷了。
她等謝玄英的反應。
他說:“我與你所想相同。”
程丹若攤攤手。事關後半輩子的職業發展和個人生活,再美的臉也沒用,不說點實際的,空談無用。
謝玄英讀懂了她的意思,微微蹙眉,志同道合,其他的事還需要說嗎?
好吧,假如丹娘想聽。
他試著梳理思緒:“你我成親,你就不能在宮裏當差了。”
程丹若適時提醒:“對,我必須放棄自己的前途,還有我的俸祿。”
謝玄英馬上說:“銀錢都給你,由你持家。”
“還有嗎?”
“所有的事,我們商量著辦。我去哪裏,做什麽差事,假如為政一方,該如何治國安民,我都和你協商。”他說,“我所有的東西,都有你一半。”
謝玄英看向她,毫無猶豫:“人、錢、權,你與我同享。”
人和錢都不稀奇,當家主母都有,只有權……權力是男人才有的。
程丹若願意考慮婚姻,所求的無非就是借用丈夫的手,獲得一部分權力。
她想要的,他願意給。
這筆生意,確實可以談一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