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六十五章 職業打假人申請出戰(第3/4頁)

“我是在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趙順卻一臉堅定的搖了搖頭:“既然你不肯假一賠三,那咱們就法院見!”

“行啊,誰怕誰啊,有種你去法院告我,誰不告誰是孫子!”洪正陽嘴上也是完全不饒人。

見到趙順轉身離開,孫哥也是一臉無奈的嘆了口氣:“我說洪正陽啊,你能不能讓我省點心?我是來幫你調解的,現在可好,你把人給氣走了,人家還要告你!我可幫不了你了!”

“那就讓他去告!”洪正陽依據是一臉硬氣的說道:“孫哥,這小子就是嚇唬人呢!為了五十塊錢的吹風機去打官司?真當我是傻子麽!”

……

兩名身穿制服的人走進了洪正陽的店裏。

“兩位要買點什麽?”洪正陽趕緊上前招呼。

“你是這家店的老板麽?”為首那人開口問道。

“我是老板。”洪正陽點了點頭,但心中卻騰起一縷不妙的感覺。”

“你好,我們是區人民法院的,現在有一張你的傳票,請你簽收!”為首的那人說著,從公文包中掏出了文件。

“傳票?我惹上官司了?”洪正陽嚇得一哆嗦,趕緊開口說道;“警察叔叔,我可是良民啊!我可從來不敢犯法啊!”

“我們不是警察,我們是法院的!”對方只好繼續解釋道:“我也沒說你犯法,這只是一般的民事訴訟,不是刑事訴訟!你要是真犯法的話,就不是我們來找你了,就是檢察院起訴你了!”

“民事訴訟?”洪正陽露出了迷茫的表情。

“就是別人把你給告了!”對方用了一種通俗易懂的方法進行解釋。

“是誰啊,他為什麽告我啊!”洪正陽憋屈的說。

“也不是什麽大事,就是你賣了假貨,原告就把你告到了法院,要求你賠償!”對方開口解釋道。

洪正陽猛的一愣,然後想起了趙順。

“他還真的為了五十塊錢去法院告我?瘋子,這簡直是個瘋子!”洪正陽頓時待在了當場。

他一直都以為,趙順說去告他,是在嚇唬人,卻沒想到趙順完全不按照常理出牌,真的把他給告了!

“同志,在這裏簽上你的名字吧!”法院的工作人員拿出了一份文件,讓洪正陽簽字,也打斷了他的思緒。

洪正陽蒙蒙撞撞的在文件上簽下了自己的名字,隨後開口問道;“同志,我是不是得找個律師?我看電視劇上,打官司都得有律師。”

“這種小官司,一般也不用找什麽律師,在開庭之前,我們會進行庭外調解,雙方達成和解的話,連開庭都省了!”對方開口解釋道。

……

洪正陽這輩子第一次來到法院,對於普通人而言,吃官司絕對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

調解室並不大,除了一張桌子、幾張椅子之外,並沒有多余的東西。

趙順早就來了,正坐在那裏等著洪正陽呢。

洪正陽見到趙順以後,趕緊上前說道;“老弟啊,多大點事啊,用得著來法院告我麽!”

“我要是不告的話,豈不是成了孫子!”趙順開口諷刺道。

“我那都是氣話,老弟何必當真呢!”洪正陽趕緊說道。

此時調解員開口說道:“看來你們雙方都很有調解的議員,那咱們也不廢話了,正式開始調解!”

“好,咱們調解!”洪正陽一臉賠笑的接著道;“老弟不就是要三倍賠償嘛,我賠就是了。當初這吹風機我賣你五十塊錢,三倍賠償是一百五十塊錢,加起來就是二百塊錢,我都帶來了!”

洪正陽說著就要掏錢。

趙順則微微一笑,開口說道;“這賬算的不對,你要賠給我的,不是二百塊錢,而是五百塊錢!”

“五百塊錢!你不能到了法院就坐地起價吧!”洪正陽立馬說道。

“我要求五百塊錢的賠償,並不是坐地起價,而是有法律依據的。”趙順不慌不忙的接著道:“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是規定了假一賠三,但是還有額外的一句話,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

按照假一賠三,你要賠給我一百五十塊,這是不足五百塊的,所以我要求你應該按照五百元的金額賠償給我,我這完全是按照法律規定來的,可一分錢都沒多要!”

“還有這種事情?”洪正陽下意識的望向了調解員。

調解員只好點了點頭:“《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裏的確是有這麽一條!”

“那我要是不答應呢!”洪正陽的牛脾氣又上來了。

“如果任何一方不接受調解的話,那就只能等著上庭了。”調解員話音頓了頓,接著說道;“被告方當事人,在此之前我必須得提醒你一句,原告方的主張,的確是有法律依據的。

而且原告方也能提供從你那裏購買到假貨的證據。真到了開庭的時候,我們會根據雙反提供的證據,依照法律進行判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