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七章 借著外敵的壓力,搞大明自己的變法(第2/3頁)

周遭奇花異草珍禽異獸那麽多,一看就鳥語花香心曠神怡,說不定還能多活幾年。

“憲公喜歡,隨便找一所療養院占下便是,這有什麽——放心,不是國之公器,都是沈家的產業,借住而已。”

朱樹人當然是直接慷慨疏財,尤其他知道史可法的脾氣,還是比較清廉的。他也就不說送,只是對方晚年無限期借住而已,直接堵住了對方的推辭。

大夥兒閑扯了一會兒,很快朱樹人就引入了會議的正題。

“此番集議,是想討論一下,我大明未來七年的計劃。此番孤已經把寧宇(李定國的字)從雲南前線召回。有些事情諸公有疑問的,也好當面向他了解,機會難得。

從他奏表來看,緬、越對去年被滅的西南叛賊余孽,還是多有收留的,更是對雲南部分尚未完成徹底改土歸流的土司,有一定的侵奪。

只是如今新君改元不過數月,不宜妄動刀兵。而且我大明如今的制藥、化學,也還不足以徹底對付熱帶山區雨林,這幾年還需努力。故而孤打算定一個為期三到四年的內政計劃,一切以到時候對南疆用兵、徹底讓緬越重新臣服大明、認清形勢為目的。”

朱樹人把會議目的說了一下後,眾人也都沒有異議,然後朱樹人就分了一下討論議題,從內政改革、新占領土建設、科研攻關,三個方向,分別開始劃重點。

他首先提了新君繼位後的內政變法部分。

變法這事兒,嚴格來說跟未來對緬、越的行動沒什麽強關系,或者說無論要不要對外用兵,都是該變法的。

但如今是新君剛剛改元,也確實適合推一把變法,當初張居正也是從萬歷元年開始搞的。

朱樹人覺得,當初張居正變法中、在張居正死後被廢除的那部分當中,有很多還能拿回來繼續用,最多稍稍修補一下就行,或者還能與時俱進優化推進。

張居正之法中的吏治部分,是保留得最好的,他給官員績效定的那些考核內容,有一些並沒有在他本人之後完全被廢,所以這部分直接留下。

至於張居正的財政法部分,已經人亡政息了,後來經過幾十年三餉、厘金、工商稅,財稅來源繁復,要回到一條鞭法也不可能。所以只能是略微借鑒,然後重新制定。

而且如今大明人口銳減,比張居正時一半人口都不到,所以人地矛盾並不是很尖銳,還能把好幾百萬人往東北新屯墾區移,還能多種玉米土豆,所以耕地的占有制度,暫時沒必要動,以免一下子動的東西太多,惹來反彈。

朱樹人很清楚,改革要一步一步來,吏治和財政也要分開來弄,這樣才好時時刻刻聯合大多數,打擊一小撮,把支持變法的統一戰線最大化。

第一個七年就盯著一塊改,攻克之後下一個七年再改一部,如此二十年內可以完成三個大方面的變法。期間每次變法成功後,面對人心質疑,還能靠對外取得一些軍事勝利,來證明“變法確實富國強兵”了,從而鞏固改革的政治正確性。

自古各種改革,終究是需要靠富國強兵來交出答卷的,當初宋朝王安石變法,一個重要的標準就是“變法實施之後,大宋對西夏的用兵勝敗到底是變強了還是變弱了”。

如果變法期間,西軍對西夏出現了重大失利,那麽王安石的集團就得引咎辭職、貶官幾個人,推進力度也要暫緩。而如果西軍大勝,往往內政改革上也能乘勝追擊。

朱樹人多了那麽幾百年的眼界和見識,自然把這個道理想得非常透徹。

緬、越,準噶爾,羅刹,這些如今都不足以為大明的心腹之患,但該對付還是要對付,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只是犯的時候不能光想著犯,還要四兩撥千斤,把內政利益一起捎帶著最大化。

……

“孤欲實施的第一階段變法,主要涉及財政,孤想把張居正之法,與本朝三餉、厘金以來諸法結合,讓朝廷財政從戰時制度漸漸回歸到和平年代的征收常法上來。

畢竟當初為了滅清,為了平定流賊,朝廷從崇禎十四年開始在南方全面試點厘金,至今已有二十二年。這二十二年裏,財政一直是比較寬裕的,靠著工商稅的支持,把養兵養官打造軍械維持補給,都撐了下來。

但是厘金畢竟不是常法,我們這一代人用即可,給後人留的財政法度,還是要持重為好。”

朱樹人說到這裏,先停頓了一下,看看別人是否能理解他的苦心。

張煌言反應快,他平時也知道厘金的種種問題,現在表弟提出,他立刻把自己一貫的擔憂說了出來:

“厘金收錢確實快,而且收的是富商的錢,涉及的財貨也少有赤貧百姓之必須,所以對赤貧百姓的壓力很小,也容易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