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吳曉繭臨陣脫逃

雖然在過年假期間,可是派出所一天二十四小時都有民警值班。

到了派出所,林麥昂首挺胸徑直走了進去。

姚翠花卻有些躊躇,給自己壯膽,一邊往裏走,一邊虛張聲勢地叫喊:“自個花錢娶媳婦,我就不相信公安不講道理,不承認這樁婚事!”

走了兩步發現兒子沒有跟上,扭頭一看,見吳曉繭站在大門口徘徊,就是不敢進來,有些生氣道:“你還磨蹭啥,快進來!”

當初的確是自己和林蓜挖坑,利用了林父林母,忽悠了林麥,騙她嫁了過來。

如果林麥真要告騙婚,吳曉繭擔心自己吃不了兜著走,因此不敢進去。

他老娘越叫他越不進去,最後一扭頭跑了。

跟過來看熱鬧的那些街坊鄰居噓聲一片。

看來林麥所說的都是真的,她的確是被吳曉繭和她姐騙婚了,不然吳曉繭不會心虛的跑了。

姚翠花見兒子跑了,心裏很慌,在派出所門口來來回回走了好久,終究抵不過林麥手上那兩千塊錢的誘惑,壯膽蹭了進去。

在農村,蓋一棟二層樓的小洋房也只要三四百,兩千塊錢那是啥概念,她做夢都夢不到這麽多錢!

今天無論如何都要把小賤人帶回去,逼著她交出那兩千塊錢,不然打死她!

這個年代的人們都怕公安,哪怕姚翠花彪悍強勢,進了派出所也戰戰兢兢。

見林麥已經坐在值班民警面前在講述案情,只得壯著膽走了過去,站在一旁豎著耳朵聽了起來。

那個民警示意林麥停一下,然後問姚翠花:“這位同志,你有事嗎?”

姚翠花指了指林麥:“她是我兒媳。”

民警點了點頭:“你就是這位小同志報警騙婚案的受害者之一?那請坐。”

說罷,做了個請坐的手勢。

姚翠花見民警和藹可親,放了一大半的心,在林麥身邊坐了下來。

林麥已經講得差不多了,姚翠花只聽到她說:“吳曉繭一家在元旦的前一天,下著雪把我趕出家門,別說不是事實婚姻,哪怕是事實婚姻也到頭了。”

姚翠花頓時激動得從椅子上跳了起來:“吵個架,把你趕出家門,這婚姻就結束了?你想得美!

我跟你說,你是我們家花高額彩禮娶進來的媳婦,生是我們家的人,死是我們家的鬼!”

之前還和藹可親的民警喝道:“這位同志,請你注意自己的言行,這裏是派出所,容不下你大吵大鬧!”

姚翠花這才記起自己身處派出所,一個激靈嚇得忙坐了下來。

一副小鵪鶉的可憐模樣對民警道:“公安同志,她是我們家花高價娶進門的媳婦,你可得讓她回我們家。”

值班民警年紀不大,也就二十多歲,但是嚴肅起來還是很有震懾力的。

“花高價娶進門的媳婦?你這是在買媳婦哩?”

姚翠花嚇得雙手擺個不停:“說慌了,口誤,口誤,我想說她是我們家花高額彩禮娶進來的媳婦……”

她還要絮絮叨叨往下說,年輕的民警做了個手勢,制止了她。

“雖然我很同情你的遭遇,但這婚姻是無效的,這位小林同志不用再回你家。”

姚翠花一急忘了害怕,瞪著眼問:“憑啥!”

民警耐心地解釋:“當然是憑婚姻法咯,難道憑我胡說八道?”

接著就給姚翠花科普婚姻法的事實婚姻。

他聲音洪亮,擠在派出所門口圍觀的街坊鄰居也都聽得一清二楚。

“所謂事實婚姻,是指男女雙方在一起持續、穩定地以夫妻名義共同居住。

而且這種共同居住必須得達到結婚的條件,即雙方均達到法定婚齡,雙方自願結婚,

雙方均無配偶且不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且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你兒子和小林同志的婚姻小林同志既不是自願,而且也沒到國家規定的女方法定結婚年齡二十歲。

並且也沒有和你兒子持續共同生活,所以事實婚姻不存在,雙方都是未婚人身份。”

姚翠花頓時傻眼了,見林麥不可能再當她家的兒媳,轉而求其次。

板著臉x指著林麥道:“我們家白折騰了一回,娶了個不做數的媳婦,她總得賠償我們吧,沒個兩千塊的賠償,你就是把我拉去槍斃,我也不能答應就這麽放了她!”

這個年代別說鄉下人,哪怕城裏人懂法律的都不多。

姚翠花只想把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所以才那麽強硬,絲毫不知道自己出口成禍。

年輕的民警把臉一板,反問道:“小林同志在這整件事裏是最大的受害者,你居然向受害者索賠,哪這有道理!

如果索賠不成,你竟然不放她!

你真敢這麽做,就是觸犯了法律,如今正在嚴打,你就等著蹲監獄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