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 你能喜歡她多久?
方卓然明天還要上班,得回去休息了。
他戀戀不舍地離開包好吃小吃店。
還沒走出一百米的距離,就被李明成攔住了去路。
雖然只是個鄉下小夥子,卻也生得濃眉大眼,儀表堂堂。
小夥子眼神犀利地問方卓然:“你喜歡麥子什麽?”
方卓然因為個子高,常常垂眸看人,會顯得冷清孤高:“我喜歡她哪一點,只要我自己知道就可以,不需要對別人解釋。”
李明成很不滿意他的回答,繼續問:“你能喜歡她多久?”
方卓然涼薄地反問:“我說三生三世,永生永世,你會信嗎?”
李明成的眼神越發不善:“如果不能一直喜歡她,就別招惹她,你是富家子弟,玩夠了還可以找新的,她不行。”
方卓然臉色微冷:“可以理解你關心從小一起長大的小夥伴,但這不是你該對我說話的態度。
我畢竟年長你好幾歲,你應該更尊重我一些。
況且,這是我和麥子之間的事情,你只是個外人,這麽插手是對我的不尊重。”
李明成針鋒相對:“我對你有多尊重源於你有多愛麥子,你對她有半分不好,我打得你滿地找牙!”
威脅完了,揚長而去,心裏的苦楚卻像大海漲潮一樣將他淹沒。
他來到江城,以為會和林麥有個不同的人生,卻心酸地發現,他怎麽也走不進她的領地。
既然如此,那就守護她的幸福。
一天的生意已經結束了。
豆豆早就上樓睡覺了,員工們也都回家了。
小吃店裏,林麥捧著一碗桂花糊慢慢地喝著,周彩雲在一旁興高采烈地八卦地問方卓然向她告白的每個細節。
還湊到林麥的身邊去看她脖子上的金項鏈:“這金項鏈看起來好重的樣子,方教授應該很愛你。”
她衡量一個男人愛一個女人的程度,那就是這個男人有多肯舍得給女人花錢。
不肯給女人花錢的男人肯定不愛這個女人,這點毋庸置疑。
看看吳曉繭就知道了,為了林蓜有書讀,有漂亮衣服穿,他連自己的父母都欺騙。
可是對娶進門的林麥,不僅不給她花一分錢,而且還把她當做賺錢工具。
這條金項鏈分量的確不輕。
雖然方卓然有錢,可是托人從香港買這麽重一條金項鏈送給她也是很有誠意的。
林麥甜蜜地笑了。
周彩雲指指樓上:“你房間裏的那些玫瑰花也是方教授買的?”
林麥點了點頭。
周彩雲教育道:“以後別讓他買這些沒用的東西,過日子就要實在。”
林麥又點了點頭。
這些話不用周彩雲說,林麥也沒打算讓方卓然以後買一屋的玫瑰花。
有這錢,買些好食材,做一頓好吃的它不香嗎?
再世為人,她沒那麽多浪漫的想法,只想平靜地過日子。
幾天後就要去廣州進服裝了,這本金得準備好。
喝完桂花糊,林麥讓周彩雲把這段日子小吃店的盈利都交給她。
周彩雲拿出五百多塊給了她。
林麥在心裏計算了一下,加上自己存折上的,和王強幾個砸了她的拖拉機賠償的一百塊錢,一共不到一千五,這本金有點少。
明天……要不要向方卓然借一兩千?
這個念頭剛冒出,就被她無情地給否定了。
兩人剛交往,她就向他借這麽多錢,好像把他當提款機似的,會讓他心裏有想法吧。
算了,有多少本金就打多少貨,一步一步慢慢來。
這個年代的存折不能通存通兌,無法異地取錢,去廣州打貨只能帶現金。
這就意味著林麥要將一千多塊錢的現金帶在身上。
十元一張的鈔票,一千多塊錢的現金還是很厚的。
路上小偷搶匪那麽多,那麽多錢帶在身上風險很大。
周彩雲正愁錢怎麽帶,林麥路上才會安全。
見李明成從外面進來,朝他招手道:“你跑哪裏去了,快來一起商量麥子去廣州的事。”
李明成也沒想出好辦法來,支支吾吾道:“還是把我帶上吧,好歹我是個男人,面對歹徒總能對付兩下。”
林麥直言不諱道:“有勇無謀,然後被歹徒一刀給捅死,我還得給你料理後事。”
李明成羞愧地低下了頭。
周彩雲絞盡腦汁想了半天,道:“你們看這樣行不行,搞個麻袋,往裏頭塞些不值錢的舊衣服,把錢放最裏面藏起來。”
李明成眼睛亮了亮:“我覺得行。”
“行個毛!”林麥一口否定,“別小看了那些扒手搶匪和騙子,個個都是火眼金睛,大熱天的帶著一大麻袋的舊衣服出門,一看就有鬼!”
周彩雲一臉茫然:“那咋辦?”
李明成再次自告奮勇:“所以還是要帶上我,我可以和麥子一人藏一部分錢在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