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4章 吳姓大媽(第2/2頁)

招保潔員、看門大叔以及管理人員就由林麥負責。

廠房前的空地上,和上次招聘一樣,站滿了應聘者,大家三五成群地站在一起說著話。

林麥經過時,聽到有人喊她。

她扭頭看了過去,是個四十幾歲的大媽,可林麥並不認識她。

那個大媽諂笑著道:“我跟你是街坊,和丁嫂子住一塊。”

林麥點了點頭,朝自己的辦公室走去。

那個大媽等她進了辦公室,這才洋洋得意地對身邊其他前來應聘保潔員的大媽道:“我沒吹牛吧,我和林廠長真是街x坊。”

其他大媽全都怏怏不樂,同時又很羨慕她。

本來全廠也就只招四個保潔員。

這個大媽和林廠長是街坊,肯定會被錄取,那就只剩下三個名額,也不知花落誰家。

兩點一到,招聘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

當輪到招聘保潔員時,林麥見到了那個和她打過招呼的大媽。

林麥見她渾身上下收拾得幹凈,說話也利落,便錄用了她。

給她登記個人資料時,問:“叫什麽名字?”

大媽陪著笑答道:“吳素芬。”

林麥聽到“吳”這個姓氏,不由多看了她幾眼,然後在心裏笑了。

自己這還真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繩。

聽到“吳”這個姓氏就想到了吳曉繭一家畜生,居然懷疑眼前這個吳大媽和吳曉繭有關。

不可能有關的。

前世她可是和吳曉繭做了一輩子的名義夫妻,吳家有哪些親戚她大概知道個十有八九,就沒見過這個吳大媽。

這也不能怪林麥,主要是吳曉繭和他的畜生家人前世對她造成的傷害難以磨滅,所以哪怕重活一世,她也杯弓蛇影。

下午下班,方卓然來林麥家吃晚飯時,把《百姓生活》賠付給她的名譽損失費一千塊錢給帶了回來。

林麥心想,百姓報社受到了懲罰,王蓉卻還沒賠她名譽損失費,她得去法院催催。

第二天,她就去了法院。

法院的同志告訴她,她起訴王蓉的案子,已經裁決了,就在這兩天把結果送達給王蓉,讓她耐心等待幾天。

林麥問:“判決王蓉賠我多少名譽損失費?”

法院的同志道:“施害人王蓉並沒有對你的名譽造成多大的影響,所以法院判定她公開向你道歉,外加賠償你五十塊的名譽損失費。”

林麥沒想到只賠這麽一點,有些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