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1章 步步為營租門面(第2/2頁)

林麥指著合同裏的條條款款,一條一條地質問他們,這是簽合同應有的態度嗎,這就是坑人。

這份坑爹的合同,是夫妻二人請懂法的人寫的。

每一條粗看沒問題,細看全都是陷阱。

他們曾經用這樣的合同坑過上一個租戶。

那個租戶是個三十多歲十分精明的男人,都沒有看出合同裏的問題。

老板娘夫妻兩個見林麥和任寶珠這麽年輕,特別是負責拍板的林麥,一看就不足二十歲,料想她絕對不會看出合同有問題。

可偏偏就是她一眼就看出了合同裏的貓膩,還跟他們鬧了起來。

事已至此,只能重新起草合同,否則林麥是絕對不會簽合同的。

雙方花了半個多小時,起草了一份公平公正的合同。

不過在簽合同時,林麥和老板娘夫婦發生了一些分歧。

老板娘夫婦想要一個季度簽一次合同,林麥堅持一年一簽。

正常情況下,無論租賃方,還是承租方,都願意一年一簽。

現在房東夫婦卻非要一個季度一簽,就很離譜。

老板娘夫婦想要把房子租出去的心願,比林麥想要租房的心願更強烈。

林麥的態度是,不答應合同一年一簽,她就不簽了。

可裘麗華夫婦卻不能不簽。

錯過了林麥,還不知等到猴年馬月,這門面才能以這麽高的價格租出去。

最終還是老板娘夫婦做出了讓步,合同一年一簽。

接下來,違約金的金額,雙方又爭論了好久。

裘麗華夫婦堅決違約金定在一千塊就可以了。

林麥不同意:“一千塊錢違約金能夠保證誰不會違約?一點效果都沒有。

至少定在五萬元才有效果。

你們定在一千塊錢,是不是想隨時違約?”

她這一句似真似假的問話,頓時真相了。

老板娘夫妻的確有這種打算,如果林麥的生意好,他們就隨時漲租金。

這也是他們之前強烈要求合同一個季度一個季度的簽的原因,就是為了方便漲租金。

可是林麥非要一年一簽。

他們就把主意打到違約金上。

違約金定得低,他們照樣能隨時漲租金,因為違約成本低。

現在被林麥看穿了,夫妻倆喊起冤來:“你在胡說什麽呢?誰想隨時違約?”

林麥順竿子爬:“既然沒有想過隨時違約,那為什麽不敢把違約金定在五萬塊?”

老板娘夫妻被逼得走投無路,只得點頭同意違約金定為五萬元。

雙方簽好了合同,林麥爽快地付了押金和兩個季度的租金。

比市場上押一付三多付了一個季度的租金,一下子撫平了老板娘夫妻倆節節失利所產生的不甘。

接著,夫妻兩個把所有的文具裝了箱交給了林麥。

林麥和任寶珠點了貨,沒問題,林麥當場付了貨款。

雖然貨物不少,但這個年代的筆和本子等文具都很便宜,一個本子才幾分錢。

所以這麽多貨,也就只花了林麥三千多塊錢。

一切都交接清楚了,老板娘夫妻把鑰匙交給林麥就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