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沒有人是死有余辜(第2/6頁)

李昱剛跑回宿舍迅速換了一身兒打扮,大背心、黑短褲、懶人布鞋。我看著他:“你這…..是不是忒隨意了些?”

“反正都得扔,就它吧!”

12號樓1單元門前攔了一道警戒線,前面圍著一些群眾,議論紛紛。這肯定是有實錘了,否則也不會拉起紮眼的警戒線。跟值守的同志出示了證件,我倆擡高警戒線先後進去。

102室的房門關著,門前空空蕩蕩,比屍臭味道鉆入鼻腔更先引起我注意的,是墨綠色的房門上趴了兩只蒼蠅,綠頭蠅子,個頭都不小,若不是它們爬動起來,幾乎要跟深墨綠色融為一體了。

我把兜裏揣著的口罩遞給了李昱剛一只。

李昱剛撥浪鼓似的搖頭,“劉哥,這違反規定……”

“事兒是死的,人是活的。你本來就對屍臭味兒緊張,你進去再吐了,技術部招你惹你了!”

我們是有規定的,進入現場不能戴口罩,不能封閉嗅覺,因為你要通過嗅覺判斷許多東西,譬如有沒有汽油、酒精、特殊刺激性味道等。第一反應、第一直覺,現場什麽樣,這得知道。但我判斷,以群眾報備鬧蒼蠅為基礎,裏面趴著那位指定是高度腐爛了。高度腐爛的那個臭味一出來,你就甭想聞見別的其他什麽了。那味道,躥腦門。再說了,還有我呢,我的鼻子就夠用了。李昱剛要是再吐了,才真是跟技術部過不去。

今天先我們一步出發的是技術部第二小隊,隊長小錢比我小五六歲,雖然年輕但經驗豐富,工作一貫盡職盡責。現如今,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進步,技術人員是非常有必要的配備。小到一個衣物纖維。一個刮擦痕跡,都很可能是我們判斷破案的關鍵。

技術人員專門勘查現場,收集各類證據,給我們提供好多有利的東西。而我們偵查人員,把這些情況全綜合起來之後,就能更快地抽絲剝繭直指兇嫌。這方面比從前不知道強了多少倍。法律要靠證據說話,而我們的技術人員就是最佳的證據采集者。通過精準的證據采集,我們曾攻克過不少心理素質極強的罪犯,讓他們認罪伏法。

我敲了敲門,來開門的是第二小隊的現場技術員小秦,姑娘朝我點了點頭,讓出路來方便我們進入。這股子屍臭唉,真不是亂蓋的,太臭了,直沖腦門。我回頭看了眼李昱剛,他擰緊的眉頭告訴我,戴口罩也沒什麽用。但他還是很堅強的,跟在我身後堅定不移。

這是一套兩室一廳的公寓,客廳大,主臥也大,還帶個衛生間,次臥小一點,放著一面也不知道是什麽的什麽,就是一個架子,掛了好多鐘,類似那種鐘樓大鐘的縮小版。

溜著墻根往裏走也是我們的工作習慣,盡量避讓痕跡、避讓證物,但這回我看必要性不大了。死者面朝下趴在臥室中央,順著臥室流出來的黃水幾乎淹沒了客廳。他的屍體,肉已經沒有了,基本上就是一個骨頭架了,身上的肉呢,變成水了,流得滿屋都是,全是黃水,除了黃水就是凝固幹結的黑色血跡。蛆都沒有了,只剩蛆殼。屍體上應該長白蛆,比如說一個月、半個月長白蛆,白蛆都沒有了,這下面全是蛆殼,整個屋裏頭全是。不鬧蠅災才怪呢!

這都不僅僅是高度腐敗了,這是完全腐爛。勉強能分辨像出來他被殺時穿著背心褲衩,整個身體就在那兒趴著,旁邊的床頭櫃上有一個煙缸,裏面的煙抽了半截兒。由於是這麽一個情況,等於現場的基本東西全被破壞了,什麽足跡、纖維就別想了,化水的屍體把一切都淹沒了。我們,沉浸在一片屍水的海洋裏。我幹刑警這麽多年,這場面也真不多見。說不震撼,那是假的。

這屋子,誰一分鐘也不想多待,我都恨不能竄出去一會兒等技術人員來跟我說明情況。但咱有職業素養,咱不是光聽情況就能破案,還得觀察。

臥室裏有個東西極其不合時宜。是個洗衣機的箱子。正常人誰也不會把這玩意兒立臥室。我伸手去推,在一旁取證的小錢隔著口罩說:“背後是血跡。”

跟著,一墻的噴濺血跡映入眼簾。我看著血跡,又回頭看看屍體趴的位置。怕不是一刀抹脖子吧?目測像。

從背後被人一刀結果,這說明啥?什麽人你能放心背對?你至少要認識他,並且熟悉到對之沒有防心。

但是這跟屋內的現有情況形成了反差—屋內有明顯的被翻動過的痕跡。

你說要是熟人作案吧,除了偽裝現場,沒必要把屋子翻騰得這麽亂。偽裝現場也不是不可能,轉移警方注意力嘛。但現在已知情況太少,還什麽都判斷不了。

首要目標只有一個,先知道死者身份。是誰,死在這間屋裏。是不是房主本人,如果不是,租住的人是誰,為什麽死了這麽久才被發現。案發現場是兩室一廳,究竟是合租還是獨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