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天雷(第5/7頁)

我話題轉得生硬,是因為我不愛跟他們講從前工作中不好的、不規範的、包括官僚的那一套。講也是講我們曾怎樣吃苦、怎樣艱辛、怎樣不放棄地去工作,這才是我想讓他們學習的,也算是去其糟柏取其精華。但是警隊它確實是有人手不足、從業人員素質參差不齊、破案壓力大,甚至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的情況。就像我曾經跟夏新亮說過的,單一的殺人案件,它的社會危害性其實相對來說是小的,它這個矛盾是在嫌疑人與受害人之間的。還那麽多會越動社會穩定的案件等著辦呢。我不是說徐隊長這麽決定是對的,我是清楚他也無奈,就那麽一個條件下,我們去追兇,往哪兒追?誰能配合去追?功勞算誰的?追到的概率真不大,要考慮時代特征,且,概率不大,動用的人手可不會少,這一通追下來,真追到了,那也行,沒追到誰頂雷?

夏新亮直歸直,但他情商不低,而且我們師徒偶相與了這麽些年,我不說或者我不想說,他也就不會再追問,點到即止。以他的聰慧,他自己也能想得出來。這話還說它幹嗎。光彩是怎麽的?

到提思路這一步,真是捉襟見肘,那基本就是等於沒線索。劉戈,1985年生人,籍貫黑龍江,暫住地不明。

2003年11月3日殺人逃逸。

2016年12月24日因同性戀群居群宿並吸毒被海澱分局處以治安拘留,15天拘留期滿後再次下落不明。

茫茫人海,怎麽找?也只能固定住兩個方向,一個是吸毒,一個是同性戀。但這偶圈子都非常隱蔽誰都不認識誰是他們的常態,說話窩子本窩了。

萬事開頭難,往下更難。

經過我們調查,劉戈自消失後一直沒使用過他的身份證。要說身份證在現代社會是一個人賴以生存的本命,無論是出行、住宿、醫療,它都是不可或缺的。但是劉戈沒再使用過,這四年沒再使用過。這一個是說明2016年被逮捕讓他心有余懂了,別人怎麽著是別人,他自己背著案子呢,這就像是打刀尖上走了一道。再一個他也有可能盜取了別人的身份。

這條路就走不通了。

走不通往哪兒走?發協查通報嘆。可這個手段基本指望不上什麽。

也不能幹等,更別說等小概率事件了。我們又掉頭回來分析劉戈這個人。

跟十幾歲的時候相比,2016年折進去的劉戈大不相同了。看他進拘留所時的扣押清單,襯衫是阿瑪尼的、手表是萬國的,瞅看並不起眼的一雙鞋都是古馳的,外加蘋果手機一部,LV錢包一只。

能瞧見logo的我認識,剩下的就靠夏新亮火眼金睛分辨了,至於真假,他講話一就算是假的,也是高仿,並不便宜。

而在筆錄中,記錄的劉戈當時的暫住地在東三環,那兒不僅是同性戀的聚集地,房租還十分高,說明他的生活品質這時候已經得到了極大的飛躍。

包括他們被抓獲的現場,是五星級酒店。

信息工程一旦開始,就是個大工程,鑒於我們手上也沒有別的線索,就“創墳”唄。一同被抓的十幾人我們全查了一遍,能找到的、願意跟我們見面的,就一個。他還離開北京了,人現在青島。

我們就奔青島去了。

這個男孩叫蔣銘,2016年被抓的時候還是在校大學生,大二,跟大連上大學。

與記錄裏寫的說明情況相符,這夥人是在網上約的,誰也不認得誰,就是交友、約炮。因為這個事,蔣銘被大學開除了。他倒是沒吸毒,但這個群居群宿也要命啊。學沒的上了,家裏人也跟他決裂了,用他的話說:“那是我人生裏最黑暗的一年。”

但人總得活下去,他現如今在一家傳媒公司工作,這家公司運營一個公眾號,寫文章,發文章,組織線下活動,積極參與公益,很正規的一家公司。他也幹得不錯,是個小領導了。

談起被抓的那天,蔣銘還真給我們提供了記錄之外的東西,畢竟那份記錄相當“籠統”。

蔣銘是於事發前頭三天抵達的北京,最後一塊被抓的這群人是陸續聚集起來的。挑頭的是個叫查姐的男人,彼時三十歲上下,社會關系廣泛。跟重姐走得極近的還有偶男的,一個就是劉戈,綽號六哥;另一個叫朱傑,綽號公子。他不知道他們姓誰名誰,就知道綽號。他跟他們接觸也不深,只掌握這麽一個外圍情況。

抓捕當天,歪姐不在,沒來。他類似於一個皮條客,他們叫“趴體舉辦方”,不參與,蔣銘感覺他應該是拿這事掙錢。就是感覺,沒什麽切實證據,江湖傳言外加他自己察言觀色。歪姐是個話事的,所謂“聚會”,他們這些外圍是“鶯鶯燕燕”,劉戈與朱傑,以及另外倆公子哥兒是“狩獵”的。蔣銘後來反復想過這事,他就是被人“裝”進去了。彼時他剛剛對自己進行了“身份”認同,又是個青春沖動的年紀,急於找到組織是一方面,對性好奇有期待和沖動是另一方面。所以當警察破門而入,他都蒙了。這些人大部分都“溜冰”,他沒有,但由於他這方面還沒什麽經驗,他吸了Ru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