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玉米地裏的裸屍(七)(第3/3頁)
施洋聽罷,先是點了點頭,才道:“道理都說得通,不過,我還有個疑問,要是那天晚上秦秀麗沒有留下那條布絲,我們根本就查不到王大寶的頭上,王大力帶著王大寶避幾天的風頭,等王大寶身上的痕跡消退了,就無法證明是王大寶奸/殺了方美娟,王大力父子也就不用離開下河村了啊,那吳家老二折騰這麽一出還有什麽意義呢?”
羅昊笑了笑,看向秦簡,“施隊的這個問題能回答嗎?”
秦簡點頭,看向施洋,“施隊,我覺得吳家老二一定是留下了什麽證據,大概率就是方美娟和王大寶的衣服吧,當他確定了我們並沒有查到薛麗麗的頭上,那就說明他和薛麗麗都是安全的,這個時候,他就會把王大寶奸/殺方美娟的事捅出去。”
“王大寶是傻子,不用負刑事責任,但他卻可以煽動輿論,說王大力給兒子綁架女人,等等,眾口鑠金,王大力父子當然就無法在下河村混下去了。”
“我想,證據他現在應該還留著呢,畢竟王大力父子被我們抓了的消息,他應該並不知道,而且,他之前把秦秀麗推出來,鼓勵秦秀麗跟我們交代一切,就是希望把矛頭指向王大力父子,如果王大力父子因此被我們抓了,他立刻就可以銷毀證據,永絕後患。”
言外之意,王大力父子被抓了的消息絕不能被吳有德得知,當務之急,他們就是要拿到證據。
畢竟,只有分析,沒有證據,他們也定不了吳有德和薛麗麗的罪呀!
想拿到證據,打草驚蛇是萬萬不能的,如果他們貿然行動,直接去搜吳有德,萬一吳有德把證據藏得很隱秘,他們什麽都沒有搜出來呢?
事後,吳有德很可能會直接銷毀證據,如果銷毀證據怕被警察跟蹤,他也可以幹脆不銷毀,反正證據藏得很隱秘,警察一時也搜不到,他又何必冒險去銷毀呢?
不過,打草驚蛇雖然不行,他們卻可以引蛇出洞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