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5章 水雲幫(七)(第2/2頁)
果然,不出所料,第四起失蹤案發生在了兩天後。
雖然羅昊已經預料到了第四起失蹤案馬上就會發生,但由於浦江太大了,學校也太大了,兇手這種無差別的行動根本沒有任何規律可循,所以,也就無法做到精準防衛。
失蹤案儼然已經給社會造成了不小的恐慌,市局的壓力很大,刑偵支隊的壓力更大,不過,在沒有任何線索的情況下,市局也只能先通過各大媒體呼籲市民,這段時間千萬不要讓孩子單獨上下學,能跟同學結伴的時候便結伴,走到離家近的地方,不能跟同學結伴了,家長便去接一下孩子。
劉局頂下了來自外界的壓力,卻將他的壓力也都轉給了羅昊,如此囂張的犯罪行為,如此密集的作案動作,這不是對公安部門的挑釁是什麽,必須要盡快破案。
把其他的案子都放一放,失蹤案必須在半個月之內給市民一個交代。
這是劉局的原話。
羅昊應了“是”,也就算是立下了軍令狀。
加班加點的工作開始了。
然而功夫不負有心人,就在第四起失蹤案發生後的第二天,一個在路邊賣烤地瓜的小販說自己那天看見了一輛小面包車突然停在了巷子口,巷子很窄,小面包車把巷子擋得死死的,完全看不見巷子裏面,小面包車停了一分鐘左右便開走了。
小販說,他在小面包車停下之前,好像看見了一個穿著校服的女生拐進了巷子,但是小面包車離開後,那個女生就不見了。
他還以為是女生走得快,已經拐進了另外一條路呢!
如今被警察這麽一問,他才恍然明白,哪裏是女生走得快呀,分明就是被小面包車擄走了。
小販形容了一下他看到的女生,由於距離比較遠,他又是匆匆掃了一眼,因此只能形容一個大概,不過根據小販形容的校服的顏色,還有女生的身高來看,應該就是第四個失蹤者了。
看來小面包車才是兇手的作案工具呀!
有了車,兇手甚至都不需要在學校門口蹲點又跟蹤,他大可以在學生放學的時間,開車在街上遊蕩,專門找穿校服又落單的女學生下手。
當某個女學生落單又剛好拐進一條小巷子,他便快速將車停在巷子口,擋住巷子裏發生的一切,然後用最快的速度將女學生擄上車,然後離開。
為了使行動更順利,兇手可能還會用一些拍花子的手段,比如用浸滿了迷藥的手帕將女學生迷暈,然後再帶走,如此一來,便更增加了效率和安全性。
果然是好手段呐!
然而面包車過於普通,一停一走之間僅僅一分鐘左右的時間,小販也並沒有看清面包車的車牌,其實就算看清,他也記不住,因為,他根本就不會意識到,這輛面包車正在進行一場犯罪,所以也就不會刻意記下這輛面包車的車牌號。
雖然沒有車牌號,但終究還是抓到了一絲線索。
有線索就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