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章 磧北

神都苑宿羽宮外,邵樹德牽著兒子的手漫步徜徉著。

蹣跚學步的稚兒,緊緊抓著父親的手,一步不肯松開。

邵樹德把兒子抱到懷裏,用胡須紮著玩。兒子咯咯笑著,用手推開。

不一會兒,父子二人齊齊蹲在地上,拿放大鏡照螞蟻玩。

種氏走了過來,輕攏了攏耳畔的秀發,少婦的風情越來越濃了。

她有些好笑地看著父子二人,又有些感動。

十七郎是她的孩子,聖人很喜歡,一回來就抱著玩,寵得沒邊了。

當然更寵的是六歲的女兒惠晚,聖人甚至親手制作了一個香囊送給女兒,好似個精於女紅的婦人一般,讓種氏暗地裏偷笑不已。

這倆都是她的孩子。

邵惠晚生於建極五年七月,十七郎邵長義生於建極七年十月。

遙想數年前的趙德鈞府上,她被作為禮物送給聖人,一度羞憤欲死。幾年下來,她覺得聖人是頂天立地的英雄,收拾破碎山河,改善百姓生活,最重要的,她跟隨聖人出巡時,從百姓眼裏看到了光,那是一種名為希望的可貴之物。

她與別的女人不同。

出生在名滿河北的種夫子這樣的家庭,從小接受的教育就與別人不同,她不愛奢靡的用度,獨愛史書中為國為民的英雄,聖人的所作所為,大體契合她心目中英雄的形象——嗯,大體契合,除了沉溺女色之外。

“自己玩去。”邵樹德把放大鏡塞到兒子手裏,起身挽住種氏的纖腰,輕嗅了兩口,笑道:“朕現在懶散得很,今晚你自己動。”

“陛下!”種氏看了一眼兒子,白了邵樹德一眼。

“哈哈。”邵樹德笑了笑。

種氏是非常傳統的書香世家的女人,不適合開這些玩笑。他也不會在她身上玩變態的東西,因為他不舍得摧毀一些美好的東西。

說起來,至今才二十多歲的種氏各方面品質都很優秀,該留給兒子當皇後的。但他這種文化粗鄙的武夫,在充滿文藝氣息的女人面前就是把持不住,都生了倆娃了,自己留著享用吧。

說享用也不太準確,邵樹德想讓種氏陪著自己,哪怕什麽都不做。有些自私,但對他這種獨夫而言,自私又算得了什麽?

“這便是內務府磨制的透鏡麽?”種氏看著手持放大鏡的兒子,好奇地問道。

陽光透過樹梢落下,經透鏡聚焦後,照在螞蟻身上。

邵長義流著口水,不斷追逐著一只又一只螞蟻。螞蟻驚慌失措,四散而逃,潰不成軍。

“水晶磨制的,太貴了。”邵樹德笑了笑,道:“內務府在外州挖出了一大塊礎石(大理石),下面有水晶,就拿來磨鏡片了。有些臣子老眼昏花,需要眼鏡。可惜了,水晶還是太貴、太稀少。琉璃又雜質太多,顏色也不對。”

“可惜了。”種氏也嘆了口氣。

中書侍郎陳誠的眼睛就不太好,聽聞他看到下屬官員寫的字太小時,就要罵上一通。

“內務府大匠周之仲磨了一副眼鏡,但戴上後還是有些模糊。”邵樹德又道:“應該還有點問題,需要時間解決。只能慢慢來了,不急。”

《光之書》這本大食書籍已經印刷了好多冊了,分發給內務府、三京國子監。

邵樹德的第一個要求是讓接觸這本書的人吃透裏面的內容,重現裏面談到的各個物品,復現各種現象。

以他的眼光來看,這本書批駁了很多古希臘時代的謬誤,但還存在一些錯誤。但他不會說,也不能說,這種事一定要學生、工匠們自己發現、否定、改正,這樣才有意義。

什麽都要自己來,時間和精力是不夠的,他也沒這個興趣,況且對科學的發展也有阻礙作用——所有東西都要你來喂,這種方式怎麽想都覺得有點問題。

“陛下何時去西京?”種氏挽著邵樹德的手,在陣陣松濤之中漫步。

“今年是不可能了,明年再看情況吧。”邵樹德說道:“剛回洛陽,就又出去浪蕩,怎麽看都不太合適啊。”

種氏輕笑。

她知道聖人寫的那首詩。

事實上聖人至今只寫過三首詩,第一次是在前唐大順三年(892),於黃河延水關渡口寫了首《渡黃河》。其中,“人間更有風濤險,翻說黃河是畏途”頗有深意。

第二次是建極八年(908),於遼東駝門河口,寫了首《鮭魚》。此詩有些犯韻,還化用了靺鞨土語詞匯,其實很一般,不過種氏覺得很有意思。

第三次是建極九年,於迎聖州雙遼縣寫了首《契丹風土》,聽聞皇後看到後都氣樂了。

種氏理解皇後的心情,就連她自己,也想跟在聖人身邊。

“是不是想要朕帶你西巡?”邵樹德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