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財稅改革(第2/2頁)

“陛下。”徐寅搶先答道:“蕭相覺得,還是等與波斯停戰之後,再行改革。”

“兩位宰相可真有意思,拼了命想多收點賦稅。”邵樹德說道。

安史之亂後,唐代財稅改革有兩大原則:一是以財產計稅,不按人頭來算;二是量出為入,即預估明年要花多少錢,然後制定征稅計劃。

夏朝繼承了這個財稅制度,因為太好用了。

按財產征稅,可以從富人那多收錢,增加財政收入。

當年唐德宗在長安丈量達官貴人們的屋宇,估價征稅,即便惹得滿朝怨懟,也堅持執行了下去,因為這樣真的能多收到錢,還不是搜刮農民——間架稅,就是房產稅,征稅對象是住在城裏的官員和市民階層。

唐德宗收了不到一年,史載得了好幾年禁軍軍賞,可能有所誇張,但僅長安一地,搞不好就弄了幾十萬緡錢。

隨後涇原兵變爆發,稱帝的朱泚表示廢除間架稅,唐德宗後來也被迫妥協,取消了間架稅。

從此以後,間架稅便不再是一個常設稅種了。

歷史上後唐末年,李從珂入洛陽後,為了犒賞軍士,提前征收了好幾年的“間架稅”。

後晉石重貴為了籌措軍費,又收間架稅,不過他改名為“屋稅”。

後周繼之,一直到兩宋,都沒廢除。

間架稅只是財產稅的一種。

就農村而言,按照田地多寡征稅才是大頭。

這麽合理的收稅方式,不知道為什麽到了明朝又變回去了,直到清朝雍正年間攤丁入畝,才再一次按財產而不是人頭收稅。

夏朝與唐朝一樣,財政收入一半左右來自榷稅。

榷稅只是一個籠統的稱呼,事實上沒有任何一個稅種叫做“榷稅”,它可細分為榷鹽錢、榷茶錢、榷鐵錢等。

榷稅中最大一宗,來自榷鹽錢。

前唐末年,每年可收三四百萬緡,而在懿宗朝那會,則接近五百萬。

夏朝剛建立那會,一年只有百余萬緡榷鹽錢,隨著地盤的不斷擴大,以及對逃稅行為的打擊,現在已經慢慢超過唐末,達到了六七百萬的龐大數目。

榷鹽錢之外,第二大宗則是榷茶錢。

這個稅種的歷史不長。

中唐以後,因為茶葉貿易的極大增長,這種商品漸漸變得引人注意。

唐德宗時期,首次征收榷茶錢。當時數額不大,稅率“十分取一”(10%),彌補的也多是一些臨時性的開支,比如補充某地常平倉,給百姓平價供糧等等。

唐德宗跑路後,與間架稅一樣,榷茶錢停征,因為這是“暴政”的象征——茶商與地方大族、官員公卿關系密切,自然阻力較大。

但嚴峻的形勢擺在那裏。

武夫們要軍賞,平叛要軍費,不收錢怎麽辦?難道一起等死?

在這樣一種情況下,官員士大夫階級不得不妥協,同意割肉征稅。

德宗朝,榷茶錢每年四十余萬緡。

宣宗朝,增至六十多萬。

至唐末,大概八九十萬的樣子。

夏朝每年征收的榷茶錢,則達到了百余萬,是榷稅的第二大來源。

這兩項之外,還有榷漆錢、榷馬錢等等,很多……

不過,前文也說了,中唐以後,便是“量出為入”這種操蛋的征稅方式。

量出為入,意味著稅率未必固定,征稅對象也不一定就是那幾個。缺錢的年景,以前不收稅的東西,可能就要收了。財政稍稍寬裕一些,再停征。

比如榷酒錢,就有些年份收,大部分時候免稅。

說來也挺神奇的,收稅只有收得停不下來的。但唐代的一些稅,卻真的只是應急征收,今年收完,下一次收可能是十幾年乃至幾十年後,收個一兩年,然後又停了,讓人難以理解。

說量出為入,就量出為入,還他媽挺遵守財政紀律,開支控制得不錯。

“罷了,明日回京,朕和他們細說。”邵樹德想了一會後,道:“與波斯人也打不了幾年了,而今四境太平,該厘清財政了。量出為入,朕不太喜歡,要改一改。”

邵樹德記不清他幾次想改革財稅制度了,但總是有用錢的地方,逼得他不太敢改。到了現在,他算是想明白了,好時機是不存在的,永遠都有用錢的時候,錢永遠都不夠用。

再等下去——沒幾年好等了。

三月十五日,回到京中的他召集政事堂、理蕃院及兩衙樞密院官員問對,令其制定一個新的財政框架出來。

不僅僅包括稅種、稅率,還有各道承擔的比例。

姑且算是大夏第一次正兒八經的財稅改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