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第2/2頁)

米怡過了兩個小時之後回復:這個我不太清楚,應該沒有吧。譚老師人很好的,一般和人不會發生什麽矛盾。於戡拍短片的時候,譚老師還給他提供過不少幫助。

許辰看到“幫助”這句話,疑惑更深:他們最近還有聯系嗎?

米怡說:這我就不清楚了。

矛盾當然是有的,但當事人不說,她一個外人又何必幫他們廣而告之。譚幼瑾幫過她,於情於理,這種事她都不能做。

她拿到新人獎的這部電影就是譚幼瑾推薦她的,導演是譚幼瑾的朋友。她是演完才知道,導演一開始並不知道她這個人,當時定的演員出了事故,急著找演員補上,譚幼瑾在這時推薦了她。導演翻開她作品列表,看到一堆電視劇,連試戲的機會都不肯給她,是譚幼瑾堅持她有潛力,又把她之前演的短片推給了導演,才得了一個試戲機會。但譚幼瑾什麽都沒跟她說,只說有個戲讓她去試一下。

當時她剛和於戡簽了合同,準備進組他的網大,但是一個有資歷的院線電影導演找她演戲,哪怕是配角,她也準備選擇後者,搏一搏。她本來已經準備好了咬牙付賠償金,這事是她對不起於戡,但於戡倒是很寬容,只是問對方確定要她嗎。她回說,確定,馬上就要簽合同了。雖然於戡氣憤她沒契約精神,但一分錢沒要就放走了她,另找了別人。

米怡從沒跟於戡說過,是譚幼瑾推薦她去試戲,她直覺於戡知道了絕不會高興。大概在那次短片沒拍完前,他們就不怎麽往來了。

米怡到現在都不清楚,兩人會突然一下子誰都不理誰了,大概是因為那個傳言。但那個傳言,她並不相信。她在拍於戡的短片前,對他很有幾分男女方面的好感,但是拍戲時,好感完全被他的不近人情給嚇退了。他並不把拿她當一個好心幫忙的朋友,而是把她看作一個拿了片酬的正式女演員,雖然這片酬並不如她在外面拍廣告掙的多。只要他不滿意,她就要重拍,她當時想,不就一個小短片嗎,你當自己是國際大導呀。然而她還是堅持下來了,因為他把她拍得很有故事感,有來歷,不是光禿禿的,比廣告中的陪襯更像理想中的自己。

然而於戡只在戲裏把她當女主角,拍完戲,仿佛她是一個群演。他和她只有講戲的時候才有話。平時倒很惜字如金。

米怡以為於戡天生冷漠,但他對譚幼瑾卻有點獻殷勤的意思。大家合影,於戡拍照,照片的焦點都在譚幼瑾身上,盡管譚幼瑾素著一張臉,一點沒有想成為中心的意思。而她們幾個表演系的女孩子在照片中,都被邊緣化了。

米怡那時候想,大概是因為譚幼瑾投資了於戡的緣故,她是老師,年長,比他們都有資歷,也有人脈。於戡當然要討好她。不過於戡馬屁拍在了馬蹄上,她不覺得有女的願意在沒有任何化妝的情況下一張臉被拍得那樣清楚。而且她認為譚幼瑾並不適合拍這種大頭照,因為她的優勢是腿而不是臉,譚幼瑾的身材是她羨慕的那一類,高瘦,上身的某個部位沒有過度發育,穿什麽都不會太難看。

譚幼瑾不忙的時候,來看他們拍戲,戲拍完了,他們去吃飯。開始是大家一起說笑,到後來不知怎麽就變成於戡和譚兩個人在聊天,仿佛其他人不太存在一樣。但譚幼瑾和於戡不一樣,她會很快意識到氣氛的微妙之處,把其他人也引入聊天內容。

他們一夥吃飯的時候,如果飯桌上有譚幼瑾,大都是她買單。因為她自覺是老師,說沒有讓學生請老師的道理。有一次本來於戡說好請客,譚幼瑾提前把單買了,因此鬧了點不愉快。於戡發了急,問譚幼瑾怎麽這麽不尊重人,說好的他請客為什麽不經他允許就買單,他這樣質問把譚幼瑾弄得有點窘。

但譚幼瑾畢竟是老師,她就這麽看著於戡,一句話都不辯解,把他襯得像個無理取鬧的小孩兒似的。桌上其他人都覺得於戡太過了,人家體諒你現在沒錢好意給你買單卻上升到人家不尊重你,紛紛勸他給譚幼瑾道歉。譚幼瑾表現出了不願和於戡一般見識的大度,她對於戡說:“應該是我像你道歉,我不應該不經你允許就剝奪你請客的權利。”

於戡並沒給台階就下,反而得寸進尺:“那你下次別這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