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第3/3頁)

他是買下譚幼瑾租住的房子時,才算真正有了一個自己的房子。但在房東賣那房子之前,他確實沒有一定要買房的想法,他本來想的是靠拍網大攢一些錢,將來想拍什麽拍什麽,反正通過網大的訓練,他最擅長的不是拍電影,而是控制成本。他想拍一部自己想拍的片子,小成本也可以拍,完全不受別人的控制,想拍什麽就拍什麽。但是他也不知道怎麽想的,那天突然想去看房,本來是看一看,但鬼使神差就定了。他攢的錢全都變成了房款。

聽於戡這麽說,譚幼瑾想起十六歲那年,高考結束,她也是騎車在這個城市轉了好些天,之前的這麽多年,每天都在忙學習,都沒完整地把這個城市看過一遍。

但是即使這樣,她感覺自己也不如於戡熟悉,每一條小巷子他都能說出來歷,像在這個城市生活了多年。

“你真的是十五歲才來這裏嗎?可我覺得你比我還熟悉這裏。”好像於戡才是真正的本地人。

於戡笑著說:“我在你二十三歲那年來的這兒。”

譚幼瑾聽了,想到二十三歲的自己,那年她正在讀博。周主任告訴她專心學業,暫時先不要考慮婚戀問題。她確實沒考慮,因為根本沒時間考慮。

那年,他們彼此都不認識,彼此都忙著自己的事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