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挑剩下的(第2/4頁)

有錢當然是得享受,沒有必要非得吃糠噎菜。

“你媽她不生氣嗎?”姜夢瑤問。

“生氣啊。”鄭長冬道,“這不,她把菜放在爸的面前,讓爸多吃。當媽的,還是關心兒女的,她不勉強我們。”

“……”姜夢瑤想想那個畫面,她不知道該怎麽說,興許鄭父覺得很不錯呢?

“是不是覺得這畫面還挺溫馨的?”鄭長冬道,“一次兩次還好,次數多了,爸在開飯前還問媽是不是下廚了,媽下廚了,爸說臨時有事,有人找他,他得出去,媽板著臉堵著他,讓他得好好吃飯,別傷了胃。”

“他們的感情很好。”姜夢瑤道,如果自己也能擁有這樣的婚姻,那該有多好。

“我們的感情會比他們更好。”鄭長冬又道,“我手裏的拿出去做投資了,還有一些錢。我們可以買一個大房子,結婚之後,我們住過去,還能請廚師,請傭人打掃衛生。”

“買房?”姜夢瑤之前跟自己的親媽說自己想買房呢。

姜母沒有說女人不能買房,在她看來,女人厲害一點為好。女人不是菟絲花,不是沒有男人就活不下去。姜母從來都不希望自己的女兒嬌嬌柔柔的,不想讓女兒被婆家人壓著。

女人不用怕太過能耐,一般情況下,女人會賺錢,男人更會賺錢。大多數男人還是比女人更加厲害,女人想要跟男人站在同一個高度更難。在男人的眼中,大多數女人還是很嬌弱的。

正如同在鄭長冬的眼裏,姜夢瑤就是一個嬌嬌柔柔的人,她說話輕聲細語,動作輕柔,她樣樣都好。這麽柔弱的一個人,多需要他的呵護啊。

為了防止姜夢瑤不適應自己,也怕自己的行為舉動惹心上人不高興,鄭長冬有時候還會多解釋幾句。他想著只要自己張嘴了,多解釋幾句,他們兩個人之間就不容易有矛盾。

“對。”鄭長冬道,“爸媽,哥哥嫂子,他們都住在家裏的。人多了,習慣又不一樣,容易產生矛盾。我們住在外面,反而簡單一點。都是一個城市的,又不遠,坐車過去,一下子就到了。你要是覺得要有長輩在……其實我還是覺得我們住在外面比較好,不是爸媽不認你,而是他們的麻煩事情真多。”

鄭長冬想到姜父和姜母就是一兒一女,未來的嶽父和嶽母還讓兒子住在外面。那自己是不是也得學好,把未來可能發生的一些不必要的麻煩扼殺在搖籃裏。

“就跟你哥哥嫂嫂一樣。”鄭長冬道,“我選了幾個地方,你看看。要是成,我們就買下來,房產證上寫你的名字。”

“寫我的名字?”姜夢瑤疑惑,“不是你的嗎?”

“我出錢,你出名字,很公平啊。”鄭長冬嬉笑。

“為什麽不是兩個人的名字?”姜夢瑤問。

“有你的名字不就夠了嗎?”鄭長冬道,“結婚證上,我們的名字並排,夠了,太夠了。”

鄭長冬知道自己的家世比姜夢瑤的好,家裏經濟條件也好,他不想讓姜夢瑤覺得沒有安全感。現在的房子又不是特別貴,就算是房子特別特別貴,他也該把房子寫上心上人的名字。

“結婚之前就可以買。”鄭長冬道,“不用等我們結婚後。”

“你不怕我拿著房產證跑了嗎?”姜夢瑤第一次聽人說結婚之前先給自己買房子的。

“你不可能跑的。”鄭長冬相信自己的眼光,“今天,我們出來的時候,看到那個蕭巍站在路邊,我不覺得他是一個威脅。不管你曾經是不是喜歡他,那都是曾經,是過去,我們擁有的是光明璀璨的未來。你們的那些事情,我都知道,正因為知道,所以我更信你。”

姜夢瑤聽到鄭長冬說的話,她心頭有點熱。就好比有一個人告訴你:別怕,我理解你,不會誤會你!

姜母先前還讓姜夢瑤不要太去理解別人,不要總在別人的角度看問題,而是要站在自己的角度看問題。

“嗯。”姜夢瑤微微點頭,“沒打算跑。”

“這不就可以了嘛。”鄭長冬道,“人都有追求自己喜歡的人的權利,也有放棄的權利。”

“你呢,沒想過要放棄嗎?”姜夢瑤問。

“幹嘛想放棄呢,你又不是品性不好的人,我喜歡你,又沒有錯。”鄭長冬道,“喜歡一個優秀的人,這是一種非常美好的體驗。”

鄭長冬不知道怎麽去形容這樣的感覺,反正就是非常好,比他吃上自己一直心心念念的食物都要開心,比他在學校獲獎的時候開心,這算是他這一生之中最美好的感覺。

以前,鄭長冬不相信什麽愛情不愛情的,他覺得愛情都是哄騙小孩子的玩意兒。那些人不都說麽,夫妻兩個人是搭夥過日子,這不就相當找一個長期合夥人嘛。

等鄭長冬見到姜夢瑤,他發現愛情這玩意兒是真的存在,他要戀愛了,他相信愛了。這愛,他是要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