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3章

潘督察仔細看了一遍地圖, 這條街道在中環附近,但是附近並沒有山。如果對方殺了田督察,最好的辦法就是將人扔進下水道。

下水道每隔一段時間才會清理, 潘督察打電話到渠務署請求他們到下水道檢查。

電話那頭答應後, 潘督察就將電話掛了。

“在沒找到田督察之前,我們先把劫匪案的卷宗重溫一遍。務必找到他們的下落。”

潘督察去總部調銅鑼灣銀行搶劫案的卷宗。

秦知微則是把中環地圖貼到白板上, 仔細觀察街道。

潘督察拿著卷宗回來。大家先查看卷宗。

1995年2月6日,銅鑼灣的百德新街匯豐銀行發生三劫匪搶銀行的案子。三名劫匪進去後,殺害一男一女兩名普通市民, 兩名客人受傷。因為當時沈鋒督察在附近,很快趕到,到三名劫匪展開槍戰, 但他人少, 一人不敵三人,受了槍傷。後來負責巡邏的張頌恩趕到, 打中劫匪的胳膊。三人上了面包車, 逃之夭夭。

據銀行匯報, 劫匪總共搶走1200萬現金。

受傷其中一人正是秦知微。眾人看向秦知微。

她點頭,“對!那天我去銀行取錢,但是倒地後磕破腦袋, 我失憶了。所以那天發生的事, 我什麽都想不起來。”

潘督察看向大家,“這兩名劫匪窮兇極惡,為了逃生, 他們不惜解決一切麻煩。”

這個案子當時交由重案A組負責, 他們查到其中一位兇手的信息,並發布通緝令, 去年查母子被殺案時,他們在平頂山找到一具屍骨,經過DNA檢測是那名劫匪的屍骨。而兇手很有可能是另外兩名劫匪。

理由也很簡單,因為三名劫匪裏,他是唯一一個被警方刊登照片通緝的人。而另外兩名劫匪只有DNA和指紋,並沒有照片。

想通過DNA和指紋來找他們的下落太難了,秦知微提出可以在中環金店蹲守,“他們殺害田督察估計就是為了不讓計劃暴露。他們可能很快就會動手了。”

潘督察突然想到他們這些天排查田督察失蹤案,會不會已經被對方看在眼裏。

“我們暫時還沒找到田督察的下落。如果我們找到田督察的下落,他們估計會加快動作。”秦知微似乎知道他所想,“他們蹲守半個月,不會輕易放棄。全香江金店最多的地方就在中環。他們舍不得即將到手的肥肉。”

潘督察仔細一想也對。那些人都是亡命徒,不可能這麽快就放棄。

他們還在腹誹時,電話響了,是渠務署打電話過來,說是發現了一具屍骨。

阿河等警員已經赤紅著雙眼,圍過來聽電話裏的聲音。

潘督察讓他們稍等,隨後打電話給法證,然後一行人趕到發現屍骨的地方。

法證和組員們下去搜索線索,秦知微在上面等候。

待屍骨全部被弄上來,因為地下汙水的關系,屍骨已經看不出面部表情。

法證需要根據牙齒裏的牙髓來驗DNA。

不過法醫初步判斷,死者大概在34歲至36歲之間。男性,右腿大腿曾中過槍,平時沒什麽問題,但是劇烈運動會疼。

聽到這個判斷,阿河已經痛哭出聲,“是田督察!他右腿確實中過槍,就在三年前追捕犯人時留下的。”

除此之外,其他組員還認出死者身上的衣服,雖然顏色已經被汙染,但是款式和扣子卻是跟田督察失蹤前穿的衣服一致。

法醫和法證將證據帶回去調查。

潘督察等人離開現場,回到O記。

組員們紅著眼睛,為田督察的死難過。畢竟是跟了這麽多的上司,再加上田督察待人親切,也不為難下屬。真的是特別好的領導。

大家哭過後,阿河站起來,沖大家道,“我們一定要把殺害田督察的兇手抓住。告慰田督察在天之靈。”

其他組員齊齊應是。而後看向潘督察,請他吩咐。

潘督察點頭,“本來田督察的案子應該交由重案組,但現在情況不同了。”他看向白板,“兇手很有可能是那兩名劫匪。O記這邊可以將這案子拿過來。我們需要在金店四周蹲守。”

“我們可以化成金店的店員?!”阿河提出意見。

潘督察卻覺得不行,“這兩名劫匪小心謹慎,一旦發現店員換了,很有可能縮回去。再說了,我們也不知道他們什麽時候才會實施搶劫。”

這招不行,組員們也沒了主意,看向秦知微。

秦知微這邊已經想到一個好辦法,“他們至少踩點半個月。如果想加快他們的速度,我覺得可以把田督察死的消息在報紙上公布,然後尋找目擊證人,劫匪看到,一定會心慌。會加快搶劫速度。”

潘督察覺得這個主意不錯,不過為了安全起見,他們得調集飛虎隊。要知道之前搶劫銀行時,拿的可是AK~47,那槍可比他們用的槍好多了,只有飛虎的槍才能與他們媲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