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2章、可封王(第3/3頁)

大家聽懂了,陛下是自己不動手,讓他們自己人先殺上幾輪。

朱厚熜點明了其中關鍵:“此乃大明與交趾之約,非朕與黎氏之約。朕為大明之主,只要那交趾之主也認這約,不犯我境,允與通商,朕還要為大明百姓憂心,哪能盡數管得了他國之內政?”

“……若此,最後交趾必有先依安興城之利而掃滅群雄者。君以此興,必不能止,遲早想找到良機,收復三府與雲屯港。”

朱厚熜也認同這一點,隨後說道:“這只是朕大致的想法,如何謀劃,正要卿等詳細推演。總之,此次目的便是讓黎氏名為主,交趾實成割據之勢。多年後,若交趾再犯我大明,便遣軍誅之。經數年乃至十數年、數十年,交趾必有一股依賴大明的強大力量。此輩不同於昔年於交趾所置土官,只知挾勢欺壓交趾百姓。”

“這些人是生意人,懂得不可竭澤而漁的道理。他們,就是幫大明治理好交趾的關鍵。而屆時,他們只要一個穩穩的正統。朕,則只需要一個能不用太費力能為大明帶來利益的交趾。故而,將來可封交趾王,不論其人是宗親,還是武將,又或者統帥儒將!”

他拋出了一個令人難以置信的餌,最後才道:“朕舍得,朕也不怕將來三世後大明交趾再成仇敵。昔年太宗只以廣東、廣西、雲南等地貢生、落地舉人去交趾為官,彼輩只為發財;監軍內臣等,也窮盡搜刮。朕不同,朕只做好國與國的生意,明碼標價,童叟無欺。將來遣去雲屯市舶司管事之人,也必須是參策推選、朕欽點的俊才!”

分封,在這個時代仍舊是至高無上的誘惑——一塊真正能由自己做主的化外之地。

只要遵守兩國約定,不去追求完整全部的權力,大明只怕還能派軍保護好他的法統。

如今,皇帝給出了這個承諾。

王守仁終於明白了,那南洋海上長城,將來其實是一個個依靠大明海貿之利、受大明保護的分封之國。大明,只用在每一國裏,都有一座要塞之港。

這種模式,迥異於當年在交趾設三司,由大明吏部銓選官員、直接治理。

若這種法子行得通,確實只用付出較小的成本,就能源源不斷把南洋諸多好物運回大明。

治政安民,官吏們、軍隊支出的費用永遠是最高的,朝廷還要天天憂心此起彼伏的內政破事。

將來這些問題,都交給那交趾王?至於交趾與大明之間,大明天子與交趾王只談利益。

第一次軍務會議在把內部各省都司和治安司人選確定、商議了衛所與募兵改制的方略後,開始系統謀劃起對外的方略。

而皇帝陛下向他們傳遞了全新的理念。

大明嘉靖皇帝朱厚熜不要虛名,不聽一句稱臣就樂呵呵地數倍賞賜。

他傳遞了一個新的準則:國與國之間,利益考量為先。

只要承認大明的利益,滿足大明的利益,誰做別國的王,大明天子不在乎!

楊一清心裏感覺很古怪。

陛下似乎其實也根本不在意什麽帝位法統……

念及這麽多年以法統為名發生的很多事,他不禁看了看正在聽著臣子們討論的皇帝。

那帝位法統的由頭,也只是工具罷了對吧?

只不過它好用,總比爭辯還沒見到效果的新法到底行不行,要更容易“說服人”。

在大明,你可以不同意新法,但陛下既然說過了這視同謀逆,那你不能謀逆。

依稀有點熟悉,似乎是楊廷和曾經被皇帝扣過的帽子那種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