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4章 李海燕失蹤案真相

柳鵬程問道:“她壞了什麽規矩?”

董菲菲說道:“她想要回已經繳納了的中介費。”

柳鵬程奇怪的問道:“為什麽?”

平洲市第六律師事務所,是一個成立於九十年代初的市直國有律師事務所,市司法局直屬所。這個律師事務所有幾個特點,第一是律師都比較年輕,第二是平均學歷高。所裏九個律師只有兩人是經濟法大專學歷,剩下七人全部是大本學歷,其中法律、法學、經濟法專業本科五人。其中還有一人在職研究生在讀。

九十年代是改革的年代,第六律師事務所就是改制的試點。他們脫離了司法局直轄,成立了合夥人制的天平律師事務所。

自己獨立了,擺脫了僵化的機制,自己賺,自己花!這當然是好事。可是吧,凡是都有兩個方面,原來的時候,第六律師事務所的所有案源中的百分之三十多可是上級指派的!現在可是沒人喂飯了!

咋辦,自己找案源唄!可是新成立的律師所找案源談何容易啊!他們所主任倒是平洲排得上的大律師,也不缺案源。問題是不是所有案子都適合甩給別人啊!要不說年輕人有沖勁兒,一群年輕律師在一起,很快就想到了辦法,啥辦法?賣主任唄!

要讓這群年輕人自己去找案源,也不是說找不到,但是大案子真夠嗆,為啥?因為律師和醫生有一點是是一樣的,越老越值錢!他們一群小年輕自己能接到什麽大案子啊!於是,他們想到了一個既能推銷自己,還能直接讓目標客戶了解自己的水平的辦法。

他們利用主任是工業園區管委會的法律顧問的優勢,決定在園區開幾場免費的法律講座!

他們開講座,肯定不是針對農民工的,這些年輕律師先是開設幾場高端的,還發了邀請函,都是企業家的。然後就是中端的,面對企業的管理人員的。

李海燕剛剛被提拔成基層的管理人員。而小白又出差了,於是她就和一個同事一起報了名,想想學點法律知識也不錯,就算聽不懂,聽個熱鬧也行啊,就像自己剛來的時候聽曹警官講課,講的全是案子,多有意思啊!

本來人家天平律師事務所,就是為了開發客戶,讓大家確立“有事情,找律師”的法律觀念,肯定是派最好的律師,用心講的,而李海燕聽的這場,是一名擅長合同方面的女律師講的講座。

開始她還感覺挺有意思的,原來簽個合同還得防備合同陷阱,後來越聽越不對勁兒,她怎麽感覺她從小到大簽的唯一一個合同就掉到井裏了?這位律師講的很多內容和曹警官講的不一樣啊!

於是她留了一個心眼,等講座結束之後,找到律師要了一張名片。第二天正好是她輪休,於是她在早上打電話聯系了之後,倒了兩次公交到了這位夏律師工作的事務所,咨詢了關於她的工作中介合同的問題。

夏律師非常吃驚,這簡直是一個不公平到沒邊兒的合同。按照小李現在的工資水平,她一個月就得繳納300塊錢的所謂“中介費”!這一年就是3600,如果剩下的三年都是這個收入的話,不算前兩年,介紹工作管人家要10800?這不是開玩笑嗎?搶劫都沒有這麽狠的!

但是作為執業多年的律師,起碼的嚴謹夏律師還是有的,她讓小夏盡快帶著合同原件過來,剩下的事情她可以處理,不僅可以宣布這個合同是無效合同,而且還可以把她前兩年已經交了的錢要回來。

為了讓小李重視這件事,夏律師告訴小李,這件事不是小事,很可能已經涉及到新刑法的合同詐騙罪和非法經營罪,如果對方采取暴力手段收所謂的中介費,可以報警處理!

董菲菲說她把李海燕當姐妹,其實李海燕才是把她當姐妹呢!李海燕從夏律師那裏回來之後,沒有拿著合同原件再去找夏律師,甚至都沒有再和夏律師聯絡,當然也沒有報警,只是約董菲菲到家裏吃飯。

董菲菲還以為李海燕是因為小白出差了,自己在家無聊,所以笑呵呵地去了李海燕家。

兩人寒暄了一會兒,又聊了一會兒天。李海燕終於進入了正題,她直接說她去找律師了,律師說她們簽訂的合同是不成立的,也是不合法的,不僅不會再交給她中介費,而且要求她返還李海燕已經交的一萬多元的中介費!

董菲菲簡直懵了。這是什麽情況?李海燕是自己的閨蜜啊,甚至從來都不用催收,每月都是發了工資之後笑呵呵把中介費送來,這是吃錯什麽藥了?

李海燕還生氣呢!我把你當閨蜜,你拿個坑人的合同讓我簽!你個騙子!

董菲菲當然不同意,李海燕早有準備,拿出了自己在生活區門前的新華書店剛買的刑法,翻到了合同詐騙罪和非法經營罪,讓董菲菲看,如果你不還我錢,我馬上就去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