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9章 網絡尋子

柳鵬程也是沒想到,沈娟回去後沒多久,就有重量級的報道問世,而且,很快地,他也接到了新任務。

省廳通知,由部打拐辦牽頭,犯罪中心進行配合,進行一次全方位的打拐、尋找被拐兒童的宣傳,並且要著重利用諸如天涯論壇之類的網絡平台。

很顯然,總局那邊,已經認識到了網絡論壇的強大,這是真正能整合全國網民的一股力量。

柳鵬程一聽,就知道時代的新風來了。後世各種尋子宣傳層出不窮,甚至還有不少專門的網站。很多組織都是在民政局備案的,除此之外,還有公安系統利用大數據幫助尋子的專業小組。只是,這個平台搭建的其實有些晚了,如果在自媒體興起之前就搭建官方平台,對於後期信息的整合是有極大的好處的。

想著這些,柳鵬程先是見到了戴主任,溝通了一下,卻發現領導的安排還有深意。

“這次找你來,其實是希望能整合更多的資源,”戴主任道,“天涯論壇上面本來就有求助專區,也有個別用戶上傳過丟失孩子的照片,但引起的關注度並不高。所以,我們要和論壇做一個合作,一方面,我們可以通過媒體給論壇做宣傳,另一方面,論壇也要盡可能地為我們提供便利。”

“這樣論壇會同意嗎?這種宣傳,一次兩次還好,長期來看,對於論壇來說,沒有太大的贏利點吧?”柳鵬程有些疑惑。

“盈利?”這次輪到戴主任疑惑了,“宣稱打拐這種好事,為什麽要考慮盈利?再說了,這個論壇本身也不僅僅是為了盈利。”

柳鵬程突然發現自己的思想還是被束縛了,在他的理念中,網站多是逐利的,熱搜這東西非常值錢,即便是警方需要協查的新聞,如果沒有什麽輿論引爆的點,也很難得到宣傳。

但,這種事情,在2000年,其實並不存在。天涯論壇在成立的前些年,一直都是一個非常有人情味的社區。

也許,從這裏開始改變,對未來整體的輿情觀念都會有影響!柳鵬程覺得,這真的是一個功在千秋的事情。

“需要我怎麽做,我全力配合。”

“趙主任和李主任很快就到了,還是多聽聽部裏領導的安排。”

“好。”

柳鵬程這邊,主戰場是關於網絡宣稱和打拐,而沈娟這邊,目前針對的核心,已經到了法律本身。

劉律師和梁家人,雖然不占理且問題很大,但是在當前法律背景下,確實能夠分到一些資產。在錄音內容曝光後,幾乎所有網友都一邊倒地認為梁家有嚴重問題,認為這種情況下如果婁奎還要分資產就是法律上縱容詐騙犯。

別的問題不太值得討論,法律問題則不一樣,一時間,天涯論壇上出現了大量的法律專業人士,其中不乏知名律師和在職法官、檢察官。

一方面,有人認為必須堅決捍衛法律的尊嚴,不能打任何折扣,只要梁曉鷗和婁奎是合法夫妻,結婚7年後離婚,就應該分財產。而且,大家普遍認為,在梁曉鷗提出離婚之前的七年時間裏,梁曉鷗是合格的妻子。且不說錄音的法律效力,即便錄音有效,後續的態度改變,亦不能掩蓋七年夫妻的正常存續。

另一方面,有人認為法律上的設定,不符合權責相適應原則,違反法律的初衷。如果放任此類行為,不利於婚姻的存續,有悖於公序良俗。

去年5月,駐南聯使館的事件,在天涯論壇上引起了第一次大討論,網友反應非常激烈。而這一次,因為注冊用戶大幅度增加,熱度可能比那次還要高。

接著,有人提出了近期舉辦的兩次學術活動。11月的時候,婚姻法學研究會、中國婦女學研究會、中國法學會婚姻法學研究會、中國婚姻家庭研究會召開了聯合會議,重點討論了婚姻法的改革,其中就提到了婚前財產的相關內容。

這個帖子的發表,瞬間把問題提升到了更高的層次——立法。

根據目前的審議稿,關於夫妻財產,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有帖子表示,可能近期就會發布相關的司法解釋。

學過法律的都知道,法不溯及既往,後面制定的法律無法影響已經發生的事情。但是,這個規定有特殊情況,其中就包括司法解釋。

司法解釋可以溯及既往。

這些事情,沈娟都告訴了柳鵬程,柳鵬程聽的津津有味,最終說道:“如果讓我給個建議,婁奎還是放梁家一條生路吧。即便是按照新的司法解釋,婁奎婚後賺到的婚後財產,也要分給妻子一半,所以從法律上不是那麽占便宜。梁家的主要根源在梁曉鷗的弟弟和母親那邊,梁曉鷗現在工作也沒了,得饒人處且饒人,不然的話,過不了多久,梁曉鷗可能就自殺了。這對婁奎來說,沒什麽好處。最關鍵的是,如果梁曉鷗真的自殺了,對於婁奎的女兒來說,可能就有心理陰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