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0章 小民生活的改變(第2/2頁)

後來,她將學堂歸為官學,除了孤兒外,其余適齡兒童都可免費入學啟蒙三年。

哦,六歲以上,十四歲以下算適齡。

年紀更大的,若想要學認字,那還有軍隊和工坊裏的講學堂,成為她的士兵和工人就可以。

不過這個法規是去年中發布的,後來就開始戰亂,地方雖然繼續治理,但主要精力還是放在戰事上,因此這條法規執行的並不嚴格。

這家是因為母親開明,知道讀書的好處,所以法規一出,裏正一招呼,她立即就牽著她適齡的兒子去學堂啟蒙了。

她的鄰居們卻是大多把孩子拘在家裏,沒有送去學堂。

有的人是擔心,“這天下豈有掉餡餅的事?”

“讀書是士族才能做的事,我們這等人怎配讀書?”他們懷疑衙門的官是想把他們騙進學堂,然後再讓他們交錢,到時候只怕要傾家蕩產才能還得起學費了。

“放屁,這學堂是女郎開的,女郎知道嗎?她在豫州的時候就開辦學堂,收留孤兒,教他們讀書學本事,怎會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