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國內商路的形成

諾姆在自己的房子裏,哼著歌腌著鹹魚。

距離他將亞比該放置在所羅門王那裏,已經過去了三個多月。

如今馬上就要到六月,熱浪如火。五月份成熟的果子已經收割完畢,卻馬上又要到收橄欖的日子了。

“今年可以多買點清油,另外下周可以買兩只羊羔……”

諾姆心中盤算著,手上的動作卻不停。

沒辦法,他現在的活計比以前多了不少。曾經的他只用幹半天的活歇半天,還要來回一周時間前往耶路撒冷……現在他幾乎每周都要從早幹到晚。

不過他也是樂在其中。

畢竟夏天到了,這個時節的魚最大的問題就是容易壞。基本上可以說當天賣不出去的,第二天就要臭了。

對於這樣的商品來說,哪怕是王每周派來收貨的商隊也是不要的。

沒錯,商隊——

諾姆是真的沒有想到,所羅門王真的把那個東西做了出來……而且還這麽快,這麽有效。

從三個月前開始,每周都有祭司帶隊,率領二十位士兵、外帶十余輛戰車四處奔襲。

最開始,他們還嚇得村裏的人不輕。以為是前來征稅的新稅務官……結果沒想到他們居然還給錢。

——雖然只給市價的一半。

在清楚他們並不是要強搶之後,村裏的這些人的心態就漸漸平穩了下來。

能賣出二十舍客勒的貨物,我為什麽要十舍客勒就賣給你們?於是村裏人一半就是象征性的賣了一點東西給商隊,權當是給祭司大人面子。

而諾姆卻是一股腦的,將自己制作的鹹魚全都賣了過去。

他們村裏的老人還暗中勸阻過他,讓他不要這麽實誠——他說著什麽“你將這些東西賣給他們,不就等於是虧了一半的價錢嗎”之類的話,無論諾姆怎麽跟他解釋都聽不懂,堅持認為是諾姆虧了一半的錢。

諾姆也懶得和他解釋,只是去做了更多的鹹魚,並在下一周的時候賣了出去。

第一個月,除了諾姆之外竟是沒有一個人向商隊出售大量的貨物。他們仍然堅持自己步行或是駕車前往耶路撒冷,然後賣完東西再趕路回來。

也因為他大量出售賣的很好的鹹魚,那個負責他們村的祭司也和諾姆混的比較熟了。他們還約定好,等下次來進鹹魚的時候,那個祭司會給他帶幾瓶耶路撒冷產的酒——當然也是付錢的,而且價錢和在耶路撒冷買的價格一樣。

從第二個月開始,終於有一些年輕人意識到諾姆掙的錢不光沒有少,反而更多了——而且不是多一點半點,而是多了幾倍的差距。

因此不顧村裏老人的勸阻,他們也將自己賣的東西賣給了商人。

但是商人收東西的優先度也有差別。像是易碎的陶器、容易腐爛、撞壞的軟質水果,商人一般就是最後才要,甚至就是堅決的不要。

那些半價賣給商人貨品的人,一開始還感覺自己血虧……不過後來他們漸漸改變了這種觀點。

原先是每周工作一到兩天,來回路上花費六天;現在則是每周工作三四天,剩余的時間則是完全自由的閑暇時光。少年人樂得享受這種悠閑的日子,成年人也願意多付出一些工作時間爭取雙倍的錢。

而即使不願意半價出售貨物的老人們,也開始從商人手上買一些遠方才有的東西——他們會先下“訂單”,也就是用泥板記下人名和貨品的名字及數量,讓商人們來的路上專門留意一下。等到送到貨物,他們會再將這些東西抹掉。

據說每個省都有一個城市被所羅門王欽定為“商人集聚之地”。商人們在向比較富庶和人口密集的城市出售貨物之前,會先在那裏歇歇腳,互相交換一下商品。因而商人身上幾乎是什麽東西都有。

孩子們也無比崇拜這些好像什麽都能搞到的人。

應該說,多虧了這些商人都是祭司。

因此他們識字、識數,在人民中的親和力也大。也因此,他們才能在各地遊走,不致出什麽差錯。

一開始這些被選中的年輕祭司還對自己的工作感到厭煩和消極,僅僅是依靠著對所羅門王的忠誠才會去做這些“神聖的工”。但在第一個月的薪水發下來之後,他們的態度就變了。

因為他們確實的意識到——自己只要付出一些時間,轉動大腦,生活會比以前還要好。

而他們曾經在耶路撒冷的聖殿裏,同樣也會浪費這些時間和體力,得到的俸祿卻要少些。

更重要的是,他們可以輕而易舉的買到原本在耶路撒冷很難買到的東西了。在禮拜日放假之時,他們的父母和兄弟姐妹們也為這些稀有的東西而感到歡喜。

等到第三個月開始的時候,諾姆所在的小村子裏,向商人出售貨品就變成了一種潮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