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濟貧法案

萊昂納多來到米蘭的第二天,便趕上了大雪。

但他出行的計劃並沒有改變。

於是在萊昂納多和加萊亞佐公爵簡單的溝通過後,便得到了屬於他的一輛馬車——當然不是他昨天來的那輛。不過公爵還另外附贈了他車夫和兩匹單獨騎的馬。馬也不用萊昂納多養,另有馬夫幫他處理。

雖然萊昂納多從每月拿到的分紅來說,如今也能算是數得上的有錢人了。但有錢人和隨手送一輛馬車和好幾匹馬的大土豪相比,依舊還是差了好幾個档次。

加萊亞佐的意思就是,他這段日子不一定有空能陪萊昂納多出行,而且他也不方便去一些地方……如果去他自家的獵場或是農場玩還行,但是“去亞雷斯塔那邊的話,就會比較尷尬”。

畢竟作為公爵,他的一舉一動都是政治信號。

而亞雷斯塔要開設大學的那個地方,局勢又相對比較緊張……同時治安也比較混亂。

——簡單來說,那裏是米蘭區最大的濟貧院。

慈善機構的存在,是有其必要性的。若無來自官方、或至少受到官方監督的慈善機構扶貧幫困,就會有宗教慈善勢力大量收攏窮人、殘疾人、無人贍養的老人或是孤兒。

而隨著這批力量的增大,社會就會逐漸變得動蕩不安——來自底層的宗教勢力會逐漸獲得民眾的話語權,教派首領的話甚至比官員和貴族的話還要好使,以至於底層滋生大量邪教、不法組織。

隨著這股力量的增大,就會逐漸形成一種“弱國家-強社會”的模式,社會逐漸高度異質化,人們輕蔑高層領導和政治職務、權力從中心分散到地方。

而這種大量存在於社會中的,碎片化的“第二社會”,就會導致出一種病態的“生存政治”模式,也即是領導者與地方強權者形成妥協,自行削弱國家力量以求政治生命的延長。

這會直接導致全國官僚階級的弱化、形式化甚至完全癱瘓。

為了防止這種情況,要麽壓制地方宗教和宗族勢力,要麽就是增加社會福利。很多情況下,社會福利的誕生並非是為了予利於民,而是為了防止有心懷惡意之人籠絡民心。

畢竟雪中送炭總是要勝過錦上添花——而人都快餓死了,也沒有多少人會管這正確與否了。

條頓禁止隨意通行的法令,自然讓條頓的法案更容易落實、地方治安不斷變好、提高社會動蕩的竄動民數量也幾乎削減為零。可這又會滋生另外一股勢力……也就是地方豪族。

於是從六年前,條頓王頒布了《關於征收濟貧稅和救濟補貼貧民及公共撫育孤兒的法律》,以此削減地方豪族和宗族慈善、宗教慈善的影響。

《濟貧法》中規定,各地區要征收一份濟貧稅,而在當地居住一定年限、且曾經從事過十年勞動的失業者,可以領取一份非常微薄的救濟金。

但在實際上,救濟窮人的行為也僅僅流於表面。

首先窮人只有在他的出生地才有可能得到救助,這防止了冒領救濟金、或是救濟金不足的可能。凡變更居住地的人,只要新的居住地的濟貧稅管理人員認為其有可能成為救濟對象,便有權將其驅逐出境、將其遣送回鄉。

因為缺乏監督,同時地方官員、貴族與王室之間的割裂,濟貧院反而成為了一個實權肥差——不僅擁有驅逐難民的權力,甚至每月都能拿到一大筆稅金。

正如同條頓人的名言所說的一般,“最有才華的演員往往在慈善機構工作,而非劇院”。

因為濟貧院負責救濟未成年的孤兒、或是父母無力贍養的孩子,除卻濟貧稅外,地區貴族還要另外補貼每個孩子每周六個便士,直到他們十五歲成年為止。

——以孩子的飯量,每天一個便士便足以讓他們有肉有菜有飯的渡過一天。於是每個濟貧院的負責人,多半都會將一大半的錢收歸己用。

通常來說,他們的飯只有一小碗雜糧粥,三頓或是兩頓要看負責人的當日的心情與慈悲心。逢年過節,粥裏偶爾會有一些牛肉塊——因為某種原因,條頓的牛肉是最便宜的肉類,以至於比新鮮的蔬菜都要便宜。

當然,這也並非是他們好心去市場上買來。更多的情況是逢年過節社區的贈予。比如說耶穌誕生之日、或是所羅門聖別之日,按例是要按人頭送一些“喜肉喜酒”的。小孩子不能喝酒,但肉還是要送的。

不過送過來的牛肉,多半不會是分割好的。而通常是半頭沒有下水和皮的牛……可以節省人力,畢竟分割肉也是苦力活。

那麽,它也必然不會全是好肉。好肉自然是由負責人吃了,剩下的一點零碎,也就只能煮粥了。

在這些孤兒們被訓練的可以依靠如此低劣得不能再低劣的食物存活的時候,多半也都會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而活不到成年。